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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記者 焦素芳
傾訴人:楊意 女 33歲
28歲,她邂逅天賜良緣。
33歲,一夜之間風雲突變。
他自稱遭遇神秘綁架 ,她卻收到離婚傳票。
婚姻夭折。她究竟遭遇了怎樣的愛情?
人在做,天在看。
她說:一個人,可以用完美的計劃逃避法律的懲罰,又怎能逃脫道義和良心的譴責?
A、28歲的天賜良緣
3月7日這天,我離婚了。
工作、房子、汽車、存款,都在一場神秘的綁架案裡消失。四年的婚姻,給我留下的除了傷痛,別無其他。而在此之前,我還一直以為我的婚姻是天賜良緣。
認識方良是在2002年。那時候我已經28歲。我是個內向的人,大學畢業後有不少人給我介紹朋友,但我都不太中意,直到有一天,介紹人把方良領到我面前。
我還記得那天。他坐在我對面,個子不高,說一口帶京腔的普通話。很清秀的樣子,那張臉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那麼好看。
我和方良戀愛了。他是一個那麼細心的人。有一天快下班時突然下起暴雨。方良來給我送傘,好不容易攔了一輛出租車,司機卻不願意我們把自行車放到後備廂裡。方良把我推進車裡:「你走吧,我騎你的車回家。」
2003年12月1日,我嫁給了方良。親戚朋友都說我們太般配了,我也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最好的愛人。
B、她把我當成了假想敵
方良的父母很早就離婚了,他是跟著媽媽長大的。婚後的我們,很自然跟他媽媽住到了一起。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的生活環境,婆婆把我當成了她的假想敵。我理解她,兒子是她一手帶大的,也許在她心裡,兒子就是她的。我想,既然我愛方良,就要愛他的親人。人心都是肉長的,我和婆婆終會處得很好。
雖然上班很累,每天一下班,我還是搶著做飯。有天方良的妹妹來了,我忙活半天做了一桌飯菜,吃飯的時候,婆婆竟板著臉說菜不好,沒味。當時方良的妹妹、妹夫都在場,愛人就坐在旁邊,沒有一個人替我說一句話。我沒吭聲,可是回到屋裡,淚就掉了下來。
單位集資蓋房了,方良以他媽媽的名義買了一套。要好的姐妹提醒我:「你們出錢買的房子,怎麼寫他媽媽的名字啊?」我心裡也有些不舒服,可還是解釋:「他媽媽就他一個兒子,她的以後還不是我們的。」
新房跟婆婆家離得很近,就在一個院兒裡。每次做了好吃的,我都要給婆婆端上一份。可幾乎每次,婆婆都不滿意,我覺得很委屈,但想起媽媽說的話,「你婆婆一個人養大了兒子,什麼時候也不要跟她正面衝突。」就一次次地忍了下來。
c、美麗的出國夢
婚後半年的時候,我和方良辭職,開始做醫療器械生意。因為方良一直有個出國的夢,我倆商定,好好做生意,攢夠錢去國外定居。
那段時間可真難埃經營醫療器械要求非常高,光一個倉庫就規定了面積、溫度、濕度等。我倆天天翻報紙找寫字樓,一趟一趟找關係跑證。說實話,方良是個很有韌勁的人,半年後,我們終於把一切搞定。
那幾年,方良在外面開拓業務,我在家負責配貨。那時候也真辛苦,無論冬夏,他一個電話打來,我早上五六點就跑到火車站送貨。記得有一次他在安徽,說有一批貨客戶急著要。當時用火車托運的話得等到天亮,我一咬牙,半夜攔了輛出租就去送貨了。凌晨兩點多,開車的又是個男司機,我坐在車裡,看著黑漆漆的窗外,緊張得手心都出了汗。這樣一路奔波到了目的地,沒想到方良的第一句話竟是:「怎麼這麼慢,還不如我自己回家提呢!」
這樣辛勞了兩三年,我們終於掙了100多萬元,按照方良的想法,我們開始辦理出國的一系列手續。
方良英語很好,很輕鬆通過了雅思考試。相關材料遞交給出國中介公司後,2007年9月,澳大利亞大使館的人從北京來到鄭州,對方良進行了面試,方良很幸運地面試過關。作為方良的妻子,我要做的就是等待接受大使館的電話調查。那些天我開心極了,我甚至開始幻想和愛人在南半球的幸福生活了。
調查的電話遲遲沒有來。我有些不安,問方良。他笑了:「肯定是人家覺得我太優秀了,他的妻子就不用調查了。」
2007年11月7日,方良說大使館給他打來電話,要他匯100萬澳元到香港匯豐銀行做保證金,驗證後就可以辦理簽證了。方良說這話時很興奮,我也很激動。當晚我們找出所有的存折,第二天一大早取了出來。方良當天找外幣販子換成了澳元。
鄭州沒有匯豐銀行,我們先把錢放到了家裡,商定第二天去西安,存到那裡的匯豐銀行。方良說:「帶這麼多錢,咱倆可得一起去,要不路上太不安全。」
第二天,方良卻說想先去南陽鎮平,把那裡的欠款收了。我說那貨款也就三四萬元,咱還是先去西安吧。方良說:「錢一打到匯豐銀行說不定馬上就得出國,哪還有時間處理欠款的事。我在網上找了要債公司,你放心吧,我處理完馬上就回來。」
D、神秘的「綁架案」
2007年11月9日早上,我忽然接到方良的電話,聲音很急切:「楊意,要債公司打傷了人,我被綁架了。你不要報警,不要回咱家,也不要接陌生人的電話,去你媽那裡躲兩天吧。」
我一下子蒙了,我喊著:「方良,你怎麼了啊……」沒等我說話,那邊就掛了電話。
我哭著回到媽媽家。當天下午,有個陌生男人打來電話:「我是你丈夫的朋友,你現在回家,咱說點事。」我想起丈夫的叮囑,不由得毛骨悚然:「我不認識你。」匆匆掛斷了電話。
那晚,爸爸媽媽和我一夜都沒睡。我一直在擔心方良,我最親愛的丈夫,如果你有了什麼意外,我還怎麼活?
第二天我跟爸媽商量,覺得這麼大的事,還是得告訴他的家人。考慮到婆婆的身體,我去找了方良的妹妹。奇怪的是,在我淚流滿面跟她說這事的時候,她竟一邊平靜地給孩子穿衣服一邊說:「你放心吧,我哥哥肯定會處理好的。」最後她說:「你把車開到我媽那兒吧,你家不安全。」
我在媽媽家度過了兩天,那真是煎熬的兩天,我那麼擔心我的丈夫,卻不能報警。第四天,我顫抖著手撥通方良的電話,沒想到接電話的竟是方良。
我哇的一聲哭了。我說你在哪裡?你受傷了沒?面對我一連串的詢問他有些不耐煩:「事擺平了,只是錢都陪給人家了。這兩天你也不要回家,怕有後患。」我說你在哪裡啊,我想見你。他說他在跟同學喝酒,有什麼事回頭再說吧。
我跑回家裡。屋裡一片狼藉,100萬澳元、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竟然都沒了。
我呆呆地坐在地上,頭都快炸了,這是怎麼回事?辛辛苦苦掙來的錢說沒就沒了,而方良竟一點也不著急?
E、4年婚姻,我一無所有
我忽然有了一種不祥的感覺。走進衛生間,我發現毛巾是濕的,再摸摸他的牙刷,竟也是濕的。難道方良回來過?
我給方良打電話,要他報警。他很不耐煩:「事情都已經過去了,我不想再提了。」我說錢沒了你就不心疼?你把要債公司的聯繫方式給我,我去問。他說要債公司是網上的,根本找不到了。最後他說:「報警有什麼用,只會拖延時間,如果你還想出國,就不要報警,出了國錢一樣可以掙。」
隨後的幾天,方良一直沒跟我聯繫。給他打電話,他還是那句話:不想再提那事了。我知道他在敷衍,但我沒想到, 2008年1月31日,法院送來了離婚傳票。
我打開方良的電子信箱,試了幾次密碼,竟登錄成功了。我發現一封他寫給出國中介的信:我愛人的手機號碼已變更,請通知大使館。有事請直接和我聯繫。日期是2007年10月16日。
我看著那封信,渾身發冷。在我手機號碼明明沒有變更的情況下,他這樣做是為了甩開我嗎?
我來到中介,中介證實了郵件的事。而且他們也確認,像方良這樣的技術移民是不需要保證金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樣走出中介的。我只想找到方良,當面問個清楚。
我和媒體一起來到方良媽媽家,我終於等到了他。但他一見我,就把我關在了門外。我說方良你開開門,有啥話我們當面說,我知道你在裡邊。四年了我對你那麼好,別忘了我們之前是怎麼過的,我是沒有忘。這麼大的事你給我一句解釋,一日夫妻百日恩,你為什麼這麼對我?
方良躲在門裡一直沒說話,最後他說:「找律師說吧,我不認識你。」
我想看看我原來的家,那個生活了4年的地方,但門鎖已換,我進不去了。我放在樓下的汽車也已經沒了蹤影。我知道他很聰明,但沒想到他把所有的聰明都用在了我身上。
我沒想到我在大院門口還可以碰到他,他一定以為我早就走了。我喊道:方良你給我個解釋!他轉身就跑。我坐一個好心大姐的電動車終於攆上他,我拽住他的胳膊,他一下子把我推倒在地上,轉身跑了。
我哭了。掉在地上的手機摔碎了,我的胳膊也流血了,可我知道,我的心裡也有一個洞,在汩汩地冒著血。
2008年3月7日,我們終於離婚。工作、房子、汽車、存款都沒了,除了滿心傷痛,我再無其他。
我知道在一個完美的計劃面前,有時候法律也無能為力。可是,一個人,他可以聰明地逃避法律的懲罰,但他怎能逃脫良心的譴責?
人在做,天在看。也許所有的一切,終會以另一種方式償還。(文中人均為化名)
記者手記:
楊意打來電話的時候,一直在哭。
她說也許婚姻對他來說,不過是一個出國定居的跳板。錢是身外之物,她不能接受的,是他在她心上捅了一刀,然後轉身跑開。
她說她從沒防備過他,沒想到他把所有的聰明都用在了妻子身上。在完美的計劃面前,有時候法律也無能為力。他真的是太聰明了。
而他,在記者一次次的電話後,終於回答:她已經不是我妻子了。我拒絕回答你的問題,就這樣吧。我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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