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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他相愛結婚已經第七年了,說實話談戀愛的時候因為他的孤僻性格加上我父母的反對,就想跟他分手,但是我的脾氣太強,大家越是不相信我的眼光我越是要做給他們看。後來因為懷孕就急匆匆地結了婚,婚後一直都不如意。我沒有上班就沒有收入,他好吃懶做,不願意吃苦,也掙不到錢。有時還跟他父母伸手。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一直不適應他們的家庭生活。以至於結婚沒幾天,心裡都是後悔。後悔嫁給了他,而且他從來不聽我的一起奮鬥的想法,覺得少掙錢沒關係,省得就是。加上我們生的是女兒,也不用著急買房什麼的。他就這樣過著安安穩穩的日子,也沒個朋友。在工作上和生活上有不開心的事,就拿夫妻生活來發洩。在我看來他似乎有些變態了。規定隔天一次,如果我讓他不滿意,甚至於每天都要有。假如我不從就對我拳腳相加。現如今,我上班了,我婆婆總是教唆她的兒子,說自己兒子沒用,管不住我。甚至於點著我的腦門說我在外面亂搞,說我交際廣,說我在外面有男人養活。這樣的侮辱讓我一輩子都不能忘記。現在我要跟他離婚了,他先打了我,我要上法院了,他見我動真格的了,又跑到我親戚朋友面前痛哭流涕,懺悔自己的過錯,說他是愛我的,以後再也不會打我了。我承認他是愛我的,而且有些近乎瘋狂了!他說要是我一定要離婚就要讓我死,真的離了,以後我找別的男人,讓我們都死!你們幫我想想我該怎麼辦?我離婚的理由夠充分嗎?
我們今天又吵架了,還是只為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我無法再面對他生活下去。今天我們一共吵了三次,吵得最嚴重的時候我真想用刀一下子解決了他。可是我沒那樣做,因為我不敢也因為我不忍,因為我想他總是會改的。我們還是可以回到以前剛剛開始的時候的,我一次又一次地對自己這麼說,也是在安慰著自己。我不想讓我們之間這麼快就結束。我總想再給他一次機會,也給我們之間一次機會。我不想讓我覺得當初和他在一起是個錯誤,也不想讓自己覺得當初為了他而放棄工作很後悔,也不想當初為了他而和媽媽頂撞感到自責。我一次又一次地忍受著,我不知道我的最低限度能忍到什麼時候。其實,說實話,如果不是因為孩子我都不知道和他分幾次手了。但是,因為我的信仰問題,我沒有辦法拿掉那個孩子。
那天在書上看到懷孕到了4個月以上就不能再做人流了,我不知道等到4月以後我會不會後悔留下這個孩子。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我們之間的關係,有時候在我看來我和他不像是一對戀人反而更像是一對找了幾世的冤家。我們每天在一起都會吵架,到今天為止我都快記不清我們吵了多少架了。在年齡方面,雖然他比我大,但給我的感覺都是我在照顧他,或者我們自己各顧各的,即使我懷孕以後也是這樣。我已經很長時間沒吃過他燒的菜煮的飯了,每次如果讓他燒飯都會引來一場戰爭,所以有時候就自己弄了吃,或者乾脆不吃,有時候真擔心孩子出世之後身體會不會沒有別的小孩好,每次想到這都覺得很委屈。想想自己從小到大都沒怎麼做過家務,而如今卻要為了最基本的溫飽而逼著做自己從來沒做過的事情。其實這些我都無所謂,我只想他還能像以前那樣待我就可以了,可是目前看來我的要求好像很奢侈。我真不知道當初是看上了他的哪一點,或者說他當初為什麼可以偽裝得那麼好?
後退一步又如何
文=海棠
性別:女
個人簽名:請給我勇敢,改變可以改變的;請給我堅強,接受不可以改變的;請給我智慧,分辨這兩者。
記得看過一篇文章,叫《女孩子越早懂得,就越容易獲得幸福》裡面有一句話,大概是:「如果不是貧富差距的原因,父母反對的婚姻或者愛情,父母的話都是對的。」其實這封郵件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媽媽反對你們之間的感情,你因為這件事情和媽媽頂撞,並且不惜為了他而放棄工作……你覺得你這樣做是為了愛情,你覺得這樣很偉大。可事實上呢?經歷過一些事情以後,你會發現,父母說的話在很多時候都具有預見性,都是有道理的。
事實上,你們之間在經過了最初的新鮮感以後,愛情沒有從絢麗走向平淡。你們兩個在一起磨合得非常困難,比如說「我們今天又吵架了,還是只為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我無法再面對他生活下去。今天我們一共吵了三次,吵得最嚴重的時候我真想用刀一下子解決了他」。再比如說「我們每天在一起都會吵架,到今天為止我都快記不清我們吵了多少架了」。任何兩個人在一起生活都是懷著各自的目的的,有些是為了愛情,有些是為了找個伴,但沒有一個人是為了讓自己不爽,為了兩個人在一起吵架的。如果是這樣,真不如分開的好。但是,你有仔細想過你們兩個吵架的原因嗎?我一直覺得,單個巴掌拍不響的,你們為什麼吵架,除了他有問題,比如說「每次如果讓他燒飯都會引來一場戰爭」這些問題以外,你有沒有在你自己身上找原因呢?
從你的來信分析,我覺得你在和他相處的時候,也是有問題的。比如說,你沒有發現你一直是處在一種抱怨別人的情緒中嗎?這種情緒會直接影響到你與他人的相處。相信沒有任何一個男人願意和整天抱怨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也許你會覺得,你為了他和母親頂撞、為了他而放棄工作這些是對他的一種「施恩」,你覺得你這樣做他就應該更愛你,對你更好一些。當他沒有做到你預期的那樣的時候,你就會心生埋怨——也許就是因為這才影響到了你們兩個人的關係。其實,男人是要哄的,不是用來抱怨的。比如你想讓他為你做飯,你的語氣就不該是說「你已經很久沒有給我做飯了」,然後說一大堆理由。
所以,我建議你現在先嘗試著改變一下自己對他的態度。畢竟你們在最初是相愛的,他是你不惜和母親反目和放棄工作換來的。要知道珍惜,知道改變別人是不可能的,前提是改變自己。你在郵件裡說過的,你已經懷孕4個月了,而且因為信仰的原因孩子不能做掉,所以更應該把心放得寬一些。反正最壞的打算也不過是自己一個人撫養孩子,現在至少你身邊還有個人和你一起面對。這樣退一步去想,會不會海闊天空一些呢?
雞肋 雞肋
文=迷茫
性別:男
個人簽名:迷之途,茫然四顧,終有道。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如今你的感情也猶如雞肋一般難以取捨吧。如你所說,當初你憋著口氣一定要跟他,結果婚後沒幾天就後悔。這就像蓋房子,根基都沒有打好,如何向上添磚加瓦。可以說這個婚姻比較失敗,難得你在各種壓力下還將它維持了七年之久。難道又是一個七年之癢?看來專家們研究的這個數字還是有些道理的。你現在面對的不是七不七年和癢不癢的問題,關鍵是你還有沒有與你老公共同生活下去的意願。當初你們結婚的時候雖然草率,你多少也應該瞭解一下你老公的為人,既然你相信自己的眼光,那現在為什麼反悔了呢?是時間證明了他並不是你所希望的「潛力股」,還是那個口出惡言的婆婆使你心生離念?我勸你還是考慮清楚,如果真的忍受不了這個男人和他的家庭了,決定離婚了,那很簡單,直接去法院起訴。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1989年11月21日發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列舉了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14種情形,其中N條符合你現在的情況,所以關於理由充不充分的問題你大可不必擔心。只要過得了自己心中那道坎,其他的都不是問題。關於離或不離,還是要你自己拿主意,這個不在我的建議之內,我來說說你們夫妻之間的種種問題。
首先是關於收入,既然已經是夫妻,無論誰掙的錢,都是家庭收入,沒必要為誰掙得多誰掙得少而苦惱。如果非要分出個彼此,就只有兩條路:AA制,或者離婚。雖然現在社會的人生價值要靠物質基礎來衡量一二,但這也不是絕對的標準。都說錢是孫子,花了再掙。為了個孔方兄鬧得夫妻反目,未免顯得自己有些膚淺。然後是關於夫妻生活,這個事是絕對的兩個人的私事,索取多少目前也沒有什麼科學根據,只要身體健康,只要你情我願,別說一天一次,一次一天都沒有什麼問題。如果非要勉強對方,就牽扯到家庭暴力這個不良話題了。一般人精力有限,在一天的工作上付出了大量心神,疲於應酬,回到家估計也沒有那麼多勁頭盤桓在床笫之間。最後是關於惡婆婆,在我看來,社會主義,人人平等,你敬我一尺,我還你一丈。如果人家根本不把你當人來看,你何必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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