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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摘(綠版)》2011年第12期一期一會(下)

零號男人、超人與愛馬仕先生

岑桑

零號男人有瘦長骨架和比周迅還小的臉。站在他身旁,我必須梳披髮,垂在臉邊的那種,才能在視覺上達成相對平衡。

那一年,我和他在大連某大學讀書,時間鬆散漫長。我們會用一個下午翻20塊一本的、印滿奢侈品的雜誌,然後在週末殺去勝利廣場淘仿貨。零號男人以自己的行動,打破了男生不愛逛街的謠言。那是空調永遠不夠冷的公車,我們並肩坐在窗邊,他拿著從網上訂來的美版《VOGUE》說:“今年的主題,就是釋放你的腿。”

我捏了捏裙子下叢生的橘皮脂說:“包括大象嗎?”

那時愛情對我們來說是個借口,重要的是,我們在一起。一個上了大學的混混和一個混進大學的散漫女青年,有無限接近的小宇宙。每天清晨,他都會穿著仿版匡威,蹲在女生宿舍樓對面的垃圾桶邊給我發短信。

“起床,跑。”

“等。”

“快,像腿。”

“去死,麻稈。”

這個世紀之初,流行一個字兩個字地說話,簡潔得像轉了幾世的唐朝和尚。這個毛病是看了那部《大話西遊》的副產品。說起那部片子,可是被許多人傳頌的老經典了,是當代大學生的必修課,看過的人都已經OUT了,沒看過的人依然很OUT。那是舂光無限好的“馬哲”時間,我偎在他宿舍的床上,抱著他,笑,或是流眼淚,然後他吻了我……

那是我第一次認識到,我是愛他的,愛他瘦而堅硬的身體和一頭被我揉亂的頭髮,有點像那只很會泡妞的猴子,只是他不叫至尊寶,叫戴瑞。

 

超人

 

超人是戴瑞的室友,住在靠窗的上鋪。他每天讀書的氣勢,散發著一種可怕的勁頭兒。大二,就已拿下英語六級,日語二級,大三拿下商務英語三級,計算機忘了多少級……總之,他活著的目的,就是考證。每個人見到他批量生產的證書,都會用敬佩的口吻叫他“超人”。

只是超人見到我,就會皺眉頭,擺出一副很厭惡的表情,彷彿我是無意闖進他們宿舍的蒼蠅。一次,我見桌子上有只Fido Dido的馬克杯,拿起來問是誰的。超人一把奪過去,“咚”地扔進垃圾桶,以此宣告那只杯子的所有權。

戴瑞安慰我說:“算了,別理他,這人有病的。”

而我把那隻馬克杯從垃圾桶裡撿出來,“啪”地砸在超人面前,說:“以後不用的東西要這樣處理才夠酷,懂嗎?”

再把時間重新推進《大話西遊》的午後,正是至尊寶在城頭熱吻紫霞的片尾,我揉亂了戴瑞的頭髮。有查房老師恰到好處地闖進來,說:“幹什麼呢?”

“看電影啊?”我和戴瑞做賊心不虛地說。

“你當這是情侶包廂啊!”

這件事還是小有轟動的。還好當時的校長宅心仁厚,我們只被深刻地教育了。之後,有消息傳出來,是超人給查房老師指點了迷津。男生是這樣的,可以忍耐朋友的怪脾氣,但不能容忍背後黑手。據說,戴瑞率眾人,趁管理老師不在,把超人從四樓打到一樓,盛況空前。超人鼻青臉腫地在花園裡坐了一個晚上,沒敢回去。

第二天老師把他叫去辦公室問因由。他一個字沒敢說。許多人站在門外快意恩仇地笑了。

從此超人被排除在所有圈子之外,孤立而孤僻。還好那時已拉開大四的序幕,超人N多的證書換得了用人單位的重視。他被邀請飛往北京面試,以全程五星級的待遇,逃離了鄙視他的週遭。只是他臨走前的那天晚上,突然把我從宿合裡叫出來。

是很清朗的夜晚,有月光和星,超人站在樹下說:“我很喜歡你,戴瑞配不上你的。你要是想明白了,記得給我打電話。”說完,他極用力地抱了抱我,轉身跑了。

那一天我才知道,有些男生是用厭惡來表達喜歡的,比如……姜愛民,那個外號叫超人的男生。

 

愛馬仕先生

 

愛馬仕先生是我的老闆,高中畢業就開始創業的賺錢達人。他全身上下都是俗不可耐的名牌,只有背著的那只包是精緻惹眼的小馬車。因為沒上過大學就賺到了錢,神情裡對持本科文憑的人,總有一點淡淡的鄙夷。

我深度懷疑,他聘用一千大學畢業生的目的,就是用來鄙視的。他特別喜歡對新人說:“看到沒,我17歲出來闖的時候只有500塊,現在有價值5000萬的傢俱廠了。”

沒錯,我進了一家遠在開發區的傢俱公司,就是那種充滿刨花油漆味的傢俱公司。找工作之前,我和戴瑞都覺得自己活得特另類,渾身充滿了與眾不同。可是後來才發現,80%的大學同仁都像我們一樣,自以為另類地活著。其實那些奮進的人才是另類。他們都成功了。

我在畢業五個月後,想明白了這個真實到慘白的問題,毅然做了傢俱公司一個月1200塊的經理助理。但戴瑞還是想不明白,他覺得自己這樣時尚,這樣流行,有前衛的思想和眼光,他相信,自己總會有閃閃發亮的那天。他不被看好,只有一個原因:這個城市太小,不夠先鋒,不是滋生時尚奢侈的溫床。於是他決定遠走上海,自費奔赴夢想之都。

戴瑞臨走的那天,我去送他。我們站在人聲鼎沸的候車大廳裡不說話。我知道,他一走就不會回來了。他有了更廣闊的視野,決不會再回頭垂憐傢俱廠的小助理。揚聲器裡傳來檢票的廣播。戴瑞說:“我……”

我拿出新領的工資,塞在他手裡,說:“夢想是要錢的,走吧。”

戴瑞沒拒絕,沒推辭,我說中了他的軟肋,他只能以吻作答。其實,他那句沒說完的話,大概是“我會回來”之類的吧。

可是,誰信呢?

那天,我上班遲到。中午12點才出現在廠區的辦公室。愛馬仕先生打開他的愛馬仕,掏出他的手機,瞄了一眼說:“我已經給你打了八通電話,你做什麼去了?”

而我看著他,沒來由地哭了。

愛馬仕先生慌了,連忙關上門說:“別在這兒哭啊,要不然說不清楚了。你們這些大學生啊,就是太脆弱了。”

我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說:“你被甩過嗎?沒有就不要站著說話。”

 

 

可以說,愛馬仕先生是愛我愛得最靠譜的一位男士。他在與我相識的第三個月,約我吃飯,手裡捧著招搖熱烈的玫瑰花。我們談了八個月零三天的戀愛。週末看電影,節日K歌。和他走在一起,心裡沒別的感覺,就是踏實,彷彿我遙遠的後半生,上了保險,有了依托。那一年他29歲,頭髮還算健全,肚子也不可怕,剛剛戒煙,吃時髦素菜,練流行普拉提。

他說:“知道不,我想有個家了。”

他說出這個願望的時候,我正坐在他車子的副座上啃海菜包子。窗外是極冷的冬天,十字路口的紅燈在細雪裡若隱若現。黑色的雨刷在我眼前,划動催眠般的節奏。他把一枚半克拉的戒指推過來,有冷冽的光芒溢進我的眼角。

我曾經在心底無數遍嘲笑過戴瑞的不識時務,然而那一刻,一口包子哽在我喉嚨裡,讓我點不了頭。我說:“我……光拿戒指不結婚行嗎?”

愛馬仕先生說:“你當我盧健霆是傻的嗎?”

是的,愛馬仕先生叫盧健霆,他不傻,特精明。11年就讓500塊變身5000萬。

傻的是我。

我辭了職,去上海見了戴瑞。他終於擠進了時尚界,做了某大型美發店的美發助理。他更瘦了,染著五顏六色的頭髮,努力扮演著很時尚的同性傾向,和另一位帥哥依偎著。我站在過街天橋上,沒敢驚擾他。我怕他見到我,會悔悟沒能和我在大連做一對永遠愛買便宜貨的小情人。

我留在了上海,但再也沒見過戴瑞。這座城市,足夠龐大,可以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時空,卻永不相見。

2008年,地震、奧運、我一個人。

2009年,無數名家謝世遠走,我一個人。

2010年,8月20日,優酷“11度青春”又一部作品上傳,半夜,收到同事短信要我去看。那是部叫《老男孩》的短片,我深更半夜地坐在電腦前,看兩個老男人耍寶。那是前輩們的青春,但我卻忍不住地想起了他、他和他。

你們還好嗎?你們戀愛了嗎?我不知道你們看到老男孩,有沒有掉眼淚。我只知道當年力拼觀音姐姐的至尊寶,都已生出了白髮。我分不清你們究竟是我的愛情,還是我的青春。你們成了無數碎片的星光,拼貼進我記憶的夜空。

2010年12月27日,CCTV報道,北京技術熟練的農民工兄弟,日薪三百,月入過萬,專家指出幾年內不會改變。而我熟練操作Excel、Word、複印機、傳真機、電子銀行……月入四千二。

哈,還是一個人,只是有一點想念那枚半克拉。

沒有櫻桃的下午三點半

短髮夏天

那些過去很深刻,但完全不足以阻礙將來——

 

 

唐諾總是跟我提起嘉文。

“嘉文喜歡agens-b的皮包多過昂貴的Hermes,最常用的香水是Burberry的The Beat。”

“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愛吃櫻桃,逢櫻桃上市,把吃飯的錢都花在櫻桃上也在所不惜。”

“醒來後總要賴床很久,洗完了澡也不願意換衣服,非得出門時才匆忙地對著衣櫃搭配。”

講完後,還要補充一句:“跟你一樣。”

最怕這句“跟你一樣”。本來還覺得自己是跟別人不一樣的女孩子,這四個字一出,就被打入芸芸眾生,彷彿與街邊任何一個女孩無異,都是一樣任性、固執、愛耍小聰明。但我不高興也得忍著,總不能直接跳起來說“我才不要跟那個八婆一樣”吧?

嘉文是唐諾的前女友。26歲的男人,有個前女友無可厚非,但天天這樣提,也不是辦法。我不是小心眼的女生,頭幾次聽唐諾提到嘉文的名字都不置可否,偶爾還會點評幾句,他見我不在意,便變本加厲起來,幾乎日日必提,非要把我逼到絕路上去。

我終於忍不住發火:“可不可以不要再跟我提嘉文!”

他愣了一下,半晌才委屈地說:“你說你不在意的。”

“但你也不能天天都提啊!如果我天天跟你提起前男友你會高興嗎?”

他竟然說:“如果你想講的話,也可以啊。”

這個蠢蛋,以為全天下的男女都如同他跟嘉文一般,相戀五年,友好分手,接著繼續友好。我倒是想提我的前男友Joe,但實在沒什麼可講的,我到底已經不愛他了。

那麼唐諾究竟還愛不愛嘉文呢?

 

 

我跟唐諾認識的時候他已經跟嘉文分手兩個月。一大群人聚餐,他是朋友的朋友,整個人安靜地坐在角落裡,很少說話,穿一件很好看的波點衫。我一直都覺得男生穿波點未免太嗲,顯得女孩子氣,但很奇怪,他穿著就很順眼,大概是因為他皮膚白的緣故,搭配著舊牛仔,像個剛畢業的學生一般清爽,一點世故都沒有。

我忍不住對他說:“你的衣服很好看。”

“是嗎?是我前女友買給我的,我也很喜歡。”

就這樣交談起來。得知他剛走出失戀的陰霾,那女孩遠在英國進修,才是預科,還有至少三年畢業,異地戀,分手也是必然。他們自大學時代就在一起,唐諾不合得,但也沒別的辦法,過了一段時間就適應了。

現代人的感情似乎就是這樣,分分合合,沒有誰會是誰的唯一和永遠。

嘉文無疑是個很有品位的女孩子,所以才能把唐諾塑造成現在的樣子。穿衣風格穩妥又不乏新意,知道安迪·沃霍爾,努力工作,也不忘生活。男人若是迷人,身上多半都留有別的女人的痕跡,不是來自母親,就是來自前女友。交往之初我還覺得幸運,對待唐諾不用像對待Joe那樣費力,什麼都要嘮叨很久才能記住,煩死人。

時間久了才發現問題,嘉文在唐諾身上留下的痕跡太過根深蒂固,清理起來又是一項大工程。改造男人是女人的天性,唐諾現在這樣當然很好,可是對著他,我又覺得就像是三個人在談戀愛,怎麼都很尷尬。

於是就這樣動起手來。

 

 

最先是唐諾的穿衣風格,波點和格子減少一點,換上條紋和單色的襯衣;球鞋也要少穿,用好質量的休閒皮鞋代替。安迪·沃霍爾?這個我也喜歡,姑且就保留好了。

一開始唐諾很不習慣,問:“為什麼不可以穿球鞋?”

“你都26歲了,好歹成熟一點嘛。”我說。解釋合情合理,他搔搔頭,不再發問。

這樣的狀況越來越多。他漸漸習慣我指導他的生活,也沒有困惑,毫無保留地接受了下來。於是半年後,唐諾就成為我所喜歡的樣子,更陽剛了一些,也更深沉了一些。我們一起出去,常常都有女生贊唐諾穿衣服很好看,或者有情趣、懂浪漫。那句著名的話怎麼說的來著?女人最大的成就往往是把一個男人打造成藝術品,真是一點都沒錯。我比較得意,儘管唐諾還是喜歡說“跟你一樣”,但我覺得已經成功地在他身上打上了我的記號。

只是沒想到,就在我沾沾自喜的時候,有一天唐諾忽然說:“嘉文要回來了,她有些事情要處理,想到時候順便跟我吃個飯。”又說,“你不介意的吧?”

介意?當然!

但我還是面帶微笑做理解狀,大手一揮道:“沒關係,你玩你的就好。”——怎麼可以給他知道我就是這麼一個小家子氣的女生!

 

 

唐諾有沒有跟嘉文吃飯,我是不得而知了,因為在嘉文回來之前,我就與唐諾分了手。

不管之前我對唐諾的改造多麼成功,我對此多麼得意,嘉文回來的消息就像一句咒語,立刻把我打回原形。我開始懷疑唐諾,檢查他的通話記錄,尋找另一個女人的蛛絲馬跡。唐諾發現了,嘲笑我:“你擔心我跟嘉文舊情復燃?真搞笑,怎麼可能呢?”

“那你是愛我還是愛她?”我氣急敗壞地問。

“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他說,“你跟她怎麼比?我跟她在一起五年,跟你在一起五個月,根本不是一個概念。”我的唐諾就像突然開竅了一般,說出這樣的話。

我跟唐諾吵架了,然後和好,再吵、再和好……漸漸都疲倦了。在嘉文回來的頭一天,我摔碎了房間裡所有能摔的東西。他終於說:“我們還是靜一下吧,再這樣吵下去我會瘋的。”

我舉雙手同意,他不瘋我也得瘋。

於是我搬回了自己的住所,整整三個月沒有見到唐諾。

轉眼到聖誕節,忽然接到Joe的電話,他來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問我要不要一起喝一杯。我猶豫三秒,終於還是同意了。

 

 

闊別兩年的Joe表面看起來沒什麼變化,聊起天來才發現早已不是當初的那個人。當初的Joe,不肯好好工作、花錢大手大腳、脾氣暴躁、行事魯莽,如同所有剛從大學裡走出來的男生一樣,渾身帶著孩子氣。而如今他溫和有禮,比如抽煙前會先問我介不介意。他升了職,工作很忙,但又樂在其中,像是突然長大了一般,有了很具體的規劃和志向。

我凝視他,忽然發現這個人才是我最好的作品。我們聊了很多,甚至聊起他現在的女朋友。Joe也偶爾在她面前提起我,但她卻一直說她應該感謝我,讓她撿到一個大便宜。他們就快結婚了。

下午三點,我適時離開,像大多數見面的舊情人那樣,帶著一點點遺憾、一點點眷戀和很多祝福離去。出租車向前開,我回頭,看見Joe的背影,忽然覺得就像看著我的個人史,上面記錄著我那麼多年的成長和變遷。至今我都在聽他喜歡的樂隊、看他喜歡的球隊的比賽。

愛情讓一個人成為另一個人的歷史書,記載著前任們看似漫不經心但實際上已經侵入骨髓的印記。沒有他們,誰也不會是今日的誰。然而不論是誰,過去終究是過去。我是Joe的過去,嘉文是唐諾的過去,這些過去十分深刻,但完全不足以阻礙將來。

又想起唐諾,忽然明白,其實我愛改造他勝過愛他,我只是在跟素未謀面的嘉文較勁,出於愛的獨佔和尊嚴。我不懂得在這件事情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在較勁裡弄丟了愛情。這聽起來真是荒唐。我不想荒唐繼續,所以我想我應該打一個電話給唐諾。

接電話的是個女孩,一口吳儂軟語,卻很不客氣地讓我別再給唐諾打電話了。我還隱約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欣怡,牛奶可以喝了。”養成一個習慣只需要兩周時間,我用五個月的時間培養的唐諾就這樣被摧毀。那個女孩顯然不是嘉文,但無論那個女孩是誰,都表示唐諾不再跟我有關係了。他被新的人佔據、清理、加入自己的風格和愛好,再次獲得重生。

我掛了電話,在這個風輕雲淡的下午三點半,忽然發瘋地想要吃一些櫻桃。但是我既沒有櫻桃,也沒有愛情。

只是不想失去你

安寧

他這一輩子,從來不怯誰,除了我。

他在縣城沒有正式工作,卻靠著登百家門,給人修下水道的零碎活計,養活了一家人,供我和弟弟念到大學。但我並不是特別感激他,覺得他對我越好,那隱在其下的秘密,便越發深不可測,而我,寧肯面對他冷漠的面容,也不想在他暗含深意的討好的微笑裡,像一隻無家可歸的小獸,驚慌失措中,一頭撞入他設置的陷阱。

我已不記得第一次被他抱回家時自己的恐慌和驚懼。聽母親說,那時我幾乎整夜地哭,他幹活回來,已疲憊不堪,被我一擾,脾氣更爆,有那麼幾次,他幾乎要抱起我送回我親生父母身邊,是母親哀求說,她家裡那麼窮,又一大堆孩子,送回去,哪養得起?他衝著我哭得扭曲的小臉,歎口氣,說,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注定了這輩子,吵吵鬧鬧,分不開了。

我剛記事時,便知道自己和姐姐弟弟是不一樣的。他們只有一個父母,而我,卻有兩個。儘管,我的親生父母也只有過年時,作為親戚,提了東西過來吃頓飯便回了自己的家,走時,甚至因只顧著寒暄,看都不看我一眼。但那時的我,卻是大人們百談不厭的話題。我囂張的臭脾氣,總是飛快轉來轉去的眼珠。他每次與人談論,總是一副要吵架的模樣,就像我是他的私人財產,一旦有人來搶,立刻會拼了命護佑。

我當然不只屬於他,事實上,等我八歲那年,住在臨鎮的親生父母,便開始用年年增長的壓歲錢賄賂我,偶爾,還會背著他,有意無意地暗示我,是否願意跟他們回去住上幾日?這樣的話,當然也只能是問問,沒有他的允許,我縱使插了翅膀,也難以飛出他的掌心。除非,我有能力,走出這個小鎮。

從進教室那天起,我便開始為了走出小鎮埋頭苦讀。這是我唯一可以逃出他掌控的方式。

他那時忙著賺錢,並沒注意我的變化,以為我不過像姐姐一樣,混上幾年,便退了學,四處打工賺錢。直到有一天,老師家訪,說,這孩子是讀大學的苗子,好好培養定能成才。他正在昏黃的燈下修鞋子,聽老師一說,即刻停下,夢囈似地問:我們家小禾真能讀大學?

他自此把我當成一個可以讓他顏面有光的珍貝四處炫耀。尤其是我親生父母過來時,他更是不忘給自己貼金,說,不用老師家訪,我也早看出來我家小禾是讀名牌大學的料。親朋好友皆說,你有福氣啊,撿回來一個寶。但我的親生父母,臉上卻掛不住了。這正是他想要的結果,他盡力想要把我拴住的驚慌和虛榮,再笨的人都看得出來。

而他,也就是在這時,開始怕我。

我喜歡住校,儘管離家只有半小時車程,但我卻以功課緊張為由,拒絕讓他每天接送。可他還是每隔一天,便騎車去學校,以這樣那樣的理由,送飯,拿需要換洗的衣服,或者說,路過,順便問我是否有話對母親說。

我知道他並不是真的想念我,而是緊張。我的親生父母的大女兒,恰恰就在學校食堂裡打工。這個與我並不怎麼親密的姐姐,在忙完自己的活計時,偶爾也會叫住我,將單獨留出的一份菜遞到我手中。這樣的親近,猶如小小的火花,若有若無地燃著,看似那長長的芯子永遠也燒不到盡頭,可還是在我讀高三那年,抵達了危險的終點。

那一年姐姐因給他送治療哮喘的中藥,半路被一輛疾馳的貨車撞出去很遠,還沒送到醫院便停止了呼吸。他的情緒低落到極點。姐姐兩歲多的兒子,因為姐夫過分悲傷,不得已交給母親來帶。每每吃飯,小傢伙就會哭喊著要媽媽來喂,他坐在旁邊,悶頭喝酒,不說一句話。但還是在小外甥不要命似的哭聲裡,狠狠將酒杯摔在了地上。小外甥在這驚天動地的碎裂聲中,瞬間化作一根僵硬的樹樁,再不敢挪動半步。

我看著他紅紅的眼睛,很多天沒有梳洗的亂蓬蓬的頭髮,一把亂草似的鬍子,還有微微顫抖的手,忍不住便諷刺道:若是姐姐在天有靈,看到自己的兒子嚇得連眼淚都不敢流,不知道會有多後悔。

而他,站起來丟下一句,我自己的閨女我知道怎麼心疼,便起身進了臥室。

我幾天後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話的意思。那天正是週末,我回家拿換洗衣服,在拐角處遇到親生母親。我想要繞開,卻被她一把抓住,說,小禾,你爸唯一的女兒走了,或許,為了補償他內心的愧疚,會讓你接替姐姐的位置。

原來,他心疼自己女兒的方式,就是犧牲掉我,照顧姐夫。我在他心中,過去是什麼位置,今後,也一直會是。我從來,就無法真正地擠進他的心裡。

那一年我與他的關係,幾乎冷到無法消融。我的成績,因為對他愈積愈深的怨恨,急速下跌,最終,在高考中摔得慘烈,成績只能讀一所三類的大學。但我幾乎是很快樂地收拾讀書需要的東西,似乎,能夠離開這個家,遠比考一個名牌大學更讓我開懷。

儘管讀的是三類大學,但學費卻是高昂。那一整個暑假,我幾乎看不見他的影子,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忙碌,還是想要躲避開這最後相處的難堪。親生父母送來五千元錢,說願意以後替我繳一半學費,只要,在我放寒暑假時,能夠與他們同住上幾日,這樣小小的要求,立刻便被他拒絕掉。

他對親生父母的嫉妒與不滿,鮮明地寫在臉上,他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在家裡發洩他的憤恨,重重地摔門,無緣無故朝小弟大吼大叫,只吃了一口便斷定母親淘米前洗手用了肥皂,他朝每一個讓他不順眼的人發脾氣但唯獨在我面前,他始終小心翼翼,就像一隻日間的貓,一點風吹草動,都會讓他無助且驚慌。

這樣的僵持,直到我走的前幾天,偶然在街頭,看見他與一個男人扭打成一團。那個被他打倒在地的男人,是這一帶有名的痞子,企圖找碴敲他一筆,不曾想,卻遇到打架打到不要命的他。正當我準備悄無聲息地離開,突然就有人高喊:嘿,繼續打啊,看你女兒給你助威來了。

他在那一刻猛地回頭,與我的視線撞在一起,且砰的一聲進裂開去。而那個趴在地上的痞子則趁勢跳起,一拳打在他的頭上。

他醒來時,說的第一句話便是,小禾是不是已經走了?看見母親點頭,他抱住自己纏了層層繃帶的頭,當著很多親戚的面,毫無遮掩地大哭。是母親哄他,說,小禾答應過,會給你寫信,我們女兒又不是不回來,幹嗎哭成個淚人,讓人家笑話。

他終於止了淚,說,我只是,不想再失去一個女兒。

這一句,他憋了十八年,才終於肯當眾說出;而我,也是等了十八年,才通過小弟輾轉聽到。

愛,走了那麼多年,終於還是,找到了溫暖的臂彎。

和父親的戰爭

屈伸

父親發起脾氣,地動山搖地,震落了房梁灰塵,像煙。

前院的梨花“彭”的一聲開圓了。反正我是在與父親對抗時,發現這一樹蒼白的美麗的,確切地說,是父親的破鑼嗓子疹得我把臉轉向西窗,或者更確切地說,我最擔心父親吼出的唾沫星子,如子彈射倒我當下的勇氣。

被祖先踏過萬千回的桃木門檻,錚亮得已滲露出些許疲憊。父親猛跨幾步一屁股坐了上去。一群不孝子孫!父親的喊聲瀰漫著沖天酒氣,上衣下擺斜兜內有枚西鳳酒瓶,冒頭瞅向外邊,脖子始終直著,不低頭。先是大姐上前勸,不能再喝了。接著是二姐,確實不能超量。下來是三哥,大伙擔心你身體。最後才是我,我娘會生氣的。聞言,小姑去裡屋請來母親。黑黝黝的木頭框子裡,母親看我們每個人,然後,面帶微笑盯著父親……

那年那天院子梨樹也是開滿胖嘟嘟的梨花,母親沒說啥就離開了。母親走得像個謎,平日身體好好的,咋說走就走了?父親說,母親瘋了。我們說,母親是讓父親氣走的。父親和母親鬥了一輩子。鬥,並非母親不愛父親或父親嫌棄母親,也許愛才鬥。正因與母親天地分隔,如今,父親方戀上酒,愈演愈烈地貪杯。父親說,醉了,不疼。然而,醫生說,父親心臟老了,血壓又高,不能飲酒。

我之所以把父親接入城裡,是因父親從沒重視醫生的話。母親走後,父親整日酩酊大醉,以致發生了兩檔子事。先是飄雪的冬日父親忘穿棉衣,單衣遊走於小鎮。後是舂宴席散父親夜晚起夜,一腳踏空摔進天井。由此,我們更加反對父親喝酒。可是住進我用半輩子血汗錢購置的新房,父親卻說,像在牢中。沒酒,他活不下去。父親背著手,像村長,強調說,清早,一兩;中午,一兩;晚上,二兩。父親脅迫我,法子有二,離家和絕食。

經由長時間與父親討價還價,我對父親實行起限酒政策。我擺出童年的刁野架勢,清早,兩盅;中午,三盅;晚上,四盅。父親當著兒媳面點頭應允。但是,監督父親按量喝酒同樣進行得辛苦,一不留神,父親就偷偷超標,將自個兒喝大。我若將酒藏匿或上鎖,父親便大鬧,無奈間,我給家中酒瓶用油漆畫上刻度,然而,酒瓶刻度線天天被改,父親用洗潔精洗掉,如同批改學生作業自行大膽改批。批評父親,父親則笑嘻嘻地百般抵賴。

父親心中還一直惦記著友人贈我的兩瓶茅台,答應喝完它們不再超量暴飲。我遂命妻子佈置上美味佳餚,準備讓83歲的他痛快地妥協。不過我告訴父親,眼下的茅台與過去的大大不同了。我跨進廚房,倒出多半酒,加進清水。今兒兒子陪你喝,你可放量,我說。父親又背起手,低頭伸舌,聞聞,說,真茅台,舔舔杯口酒面,又說,果然香!父親終究沒有捨得一次喝乾已經歸屬於他的茅台。

父親不再連續鬧著向我要酒,抱著摻了水的茅台獨自享樂。父親的茅台酒愣是兩月沒有喝盡,不斷被我加水加酒,始終保持著茅台味道,卻多數是水。

中秋節黃昏我與妻出門散步,小區外超市老闆低聲叫住我。矮胖的老闆說,他委實納悶,隔三差五老人皆來超市,倒掉茅台瓶裡的酒,換上二十幾元賤酒。我大呼上當,父親當我面活用著“瞞天過海”的孫子兵法。

翌日,清晨的鬧鐘把我自被窩生硬拽起,我又瞅見父親正一步一步挪向酒櫃,我厲聲斷喝,不能喝。父親停頓,縮回伸出的右手,仰面觀看起餐廳字畫掛屏,抄錄誰的詩?有倆字我不識。我說,空腹喝不好。父親答,確有倆字不識。我問,僅預支一杯?父親又答,一字想出了。我笑,索性二杯?父親再答,倆字全知了。

父親讀過私塾,事中醫,兼之能寫會畫,可謂小鎮文化名士。父親的工筆畫梅、蘭、竹、菊是春節裝飾門燈的極品。

兩杯酒剛下肚的父親乘我不防,又抓起酒瓶使勁吹咽幾口。酒飽的父親顯得異常可愛,面如桃花,搖頭晃膀地解起掛屏詩詞。晚上,我察覺父親數次起夜,估摸酒毒導致其前列腺病症發作,多尿卻難盡。因此,我徹夜無眠。

經年貪酒的父親終究抵擋不住病老侵襲,身體大不如從前的時光了。耳聾,格外寂靜,眼花,尺外朦朧,癡呆,日內無語。可是每當我遵循醫囑發放給父親藥片時,父親仍舊念叨著酒字。去年仲夏,一場突如其來的重病把父親撂倒。父親面色蠟黃,腹脹如鼓,且胡言亂語。然後,父親的肝膽被摘除。術後,父親粗聲喊疼的當口,又開始吵鬧著要酒了。

所有的法子都想盡了,我們始終未能有效阻止父親貪酒。

此刻,思緒又重新著陸於眼前上演的情節,逃回故鄉的父親依然孩子般在耍賴。收回掛在前院清香四溢的梨樹上的目光,我上前粗暴地奪過父親的酒瓶,抬頭咕咚咕咚灌進半瓶酒,一股人至中年的蒼涼油然而生。我懷抱母親微笑的照片,娘啊!兒等對不起您。孫子頑劣成性,荒廢學業,父親嗜酒如命,殘害身心,我又身處公家,事業未就。我尚有何面目存世?惹得退休多年的長兄老姐,彼此牽手扶肩放聲慟哭。

眼角積淚的父親啜泣中突然站起,他說,他想身體好好地去見母親……古老小鎮上空的雲彩,飄忽如母親無法觸摸的背影。

 

生活錦囊

新鮮的科學小事實

思 思

雨滴並不是淚珠的形狀,像你經常在圖紙上看到的那種。它實際上是球形。

什麼情況下有些東西從固體跳過液體狀態,而直接昇華為氣體?答案是:你將乾冰扔進火堆的時候。

大猩猩在巢穴裡睡覺?它們將樹上柔軟的葉子和樹枝編織在一起築巢。公猩猩喜歡睡在地上,而母猩猩則喜歡睡在築在樹上的巢穴裡。

香檳是因為二氧化碳的存在而不起泡沫?起泡沫是因為髒物或者灰塵的緣故。在一隻表面非常光滑的玻璃杯子裡,內壁沒有附著任何的塵埃分子,香檳倒入後根本不會起任何泡沫。

大部分消化運動不是在胃裡完成的,而是在小腸。這可能是有些肥胖的人還能暴飲暴食的原因。

生牛排裡滲出的紅色汁不是血?那是血液近親肌紅蛋白。在牛排進入銷售市場時,幾乎所有的血都被排掉了。

塑料袋比紙袋更環保。紙袋的生產過程會比塑料袋消耗更多的能源。紙袋的循環利用也比塑料袋耗能,還有紙袋在垃圾填埋地裡會佔用更多的空間。因為填埋地通常在地表下,紙和塑料在封閉狀態下都很難進行生物降解。

北極熊是很討人喜歡的動物。它們的毛是透明的,不是白色的,皮是黑色的,也不是白色的。在溫濕的環境下,它們的毛能從海藻色變成綠色。

寵物過敏通常不是因為皮毛,而是因為動物的死皮、唾液或一些髒東西。定期清潔寵物可以大大降低過敏。

當你把貝殼放在耳邊聽大海的聲音時,你聽到的其實是你自己血管裡流動的血液!你可以使用任何杯狀物體聽到這個效果。

你活著的時候,你的大腦是粉色的。當你死了,它就變成了灰色。在我們把大腦描述為“灰質”和“白質”的時候,這種關於顏色的表述並不準確。

水銀是一種迷人的液態金屬,但它並不是唯一的液態金屬。鎵在室溫下為固體,但放在手裡會融化,銫和鈁是稀有的自然存在元素,也都可在室溫或接近室溫下以液體形態存在。

海豚不喝水?如果海豚喝了海水會生病的,甚至可能有致命的危險。它們都是從食物中攝取身體需要的水分。 

送民工父親回家

張穎異

我在北京讀大學,父親在天津一家建築工地上打工,十天前,父親打來了電話,讓我買兩張上週五晚上從北京西站到老家江西贛州的火車票,並強調讓我回去的目的是“幫他拿行李”,父親反覆叮囑我去天津找他時“一定要先打個電話”。

掛了電話後,我心裡隱隱地不安起來,因為從我記事起,父親就常年在外面打工,總是快到過年的時候才回家,他現在中途回去,一定有什麼事。

上個星期五上午,我去了天津,我有父親工地旁邊小賣部的公用電話號碼,打過去,我很容易地找到了父親所在的工地。

工地被圍牆圈著,幾間工棚很可憐地偎在圍牆的一角。工棚很矮,沒有窗戶,很暗。我推開門,借助從門外的光線,好半天才看清屋裡的情況。躺在床上的父親從暗處往明處看,很容易地發現了我,他驚訝得要坐起來,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努力了半天,居然沒能夠坐起來。

我趕快走過去把父親扶坐起來,然後,我坐在了他的床頭。父親很窘迫地搓著手,尷尬地笑著。所謂的床,就是用磚頭支起幾塊木板。不到二十個平方的這間工棚,這樣的床有十多張,擁擠不堪,屋裡散發著難聞的氣味。屋內陰冷潮濕,父親的被子被濕氣弄得潮乎乎的,我心裡一陣難過,父親在電話裡描述的“管吃住,生活條件好得很”的情況居然是這樣的!我突然明白他讓我提前打電話的原因,那樣,他就可以提前讓工友幫助他把行李帶到附近體面的地方等我。

父親告訴我,他十多年前在工地上冒雨從卡車上搶卸水泥時,扭傷過腰,沒有好徹底,落下了病根。近期在工地幹活時,腰疾又犯了,腰疼得直不起來。醫生要父親回家好好休息。

我幫父親收拾好被子、衣服,裝在一個蛇皮袋子裡。我一隻手拎著蛇皮袋子,一隻手攙著父親,父親的腰很疼,每邁一步都吃力,他幾乎趴在我肩上了,儘管父親把全身的重量幾乎都壓在了我的身上,可是,我能感覺到父親的身體卻很輕,父親年輕的時候是那麼健壯啊!他在眾多的建築工地上耗盡了一生最美好的歲月,強健的身體被多年打工的艱辛壓搾成了現在的乾瘦。我別過頭,眼淚終於沒有忍住,順著臉頰滑落了下來。

見我拎著行李,大門口的保安攔住了外面,父親向這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低頭哈腰地賠著笑臉,解釋自己因為腰上傷病,需要回家休息,保安不為所動,冷冷地要求父親把領工找來,態度很蠻橫。我氣得差點與他吵了起來,父親連忙制止了我。然後,父親讓我攙著他找到了領工,父親滿臉堆笑地向領工說明了情況,並掏出自己平時抽的劣質煙給他敬上,領工鄙夷地瞟了瞟煙盒上的牌子,用胳膊一擋,父親敬過去的煙就被擋掉在地上了。領工把自己的好煙掏了出來,點著火,抽了一口,才懶洋洋地向大門口走去。

被擋掉煙的一剎那,父親的臉色一下子變得鐵青,但很快,又變了副笑臉。曾有人說在恥辱面前,不負責任的男人往往悲壯地死去;對家庭負責任的男人往往能夠屈辱地活著,我現在終於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

出了工地,父親在地攤上買了條褲子和一件外套,覺得這樣可以讓媽媽放心,這才和我去車站。

坐長途汽車到了北京西站後,我把父親背了下來,想起三年前,我剛考上大學,父親春風滿面地送我來北京,高高興興地爭著為我背著行李下了火車。現在,當父親為我們就要耗盡心血了,我才讀懂了父親多年的艱辛,才開始為自己買筆記本電腦、喝閒酒等揮霍父親血汗錢的荒唐行為感到羞愧,才深深懂得了父親平時電話裡“要吃好飯,別怕花錢”的深情父愛……

在火車上的衛生間裡,我幫父親換好衣服後,把他扶到座位上,父親太累了,很快就在火車上睡著了,睡夢中的父親面帶笑容,多年在外面辛苦奔波的父親,多年在外面艱辛勞作的父親,多年在外面寂寞孤獨的父親,此刻,一定夢見了熟悉的村莊、夢見了綠油油的莊稼地、夢見了溫馨的家。

“海豚”女子

清揚婉兮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小雅變成傳說中的“海豚”一族。她什麼都囤,趕上超市打折或限時搶購,她擠在一群大媽中衝鋒陷陣,全然忘了尊老愛幼的美德,把一捆捆手紙、一箱箱泡麵、米面蛋奶往家裡搬。

囤的終極目標是“省”。誰讓她工資微薄,外加一個異地讀研時不時需要資助的男友呢?

在拜金嗜財的世俗女子襯托下,小雅就像一塊純淨無瑕的水晶,讓人心疼。

閨密問她:“你們兩地分居,感情靠什麼維繫?”

“回憶啊!”小雅不假思索地回答。

大學四年,他們經歷了彼此生命中最甜蜜的初戀。畢業後,小雅回小城找了份普通工作,而男友依舊留在上海讀研。為了省下機票錢,兩人一年難得見一次;為了節省話費,兩人從最初的煲電話粥,到發電郵訴衷情。小雅自嘲,她的愛情低碳又環保。情思濃稠的時候,往昔的回憶就像一塊被時光層層包裹的糖,夜深人靜時偷偷打開舔上一口,也覺甜蜜異常。

閨密嗤之以鼻地笑笑:“感情也能囤嗎?一噸回憶堆積在那裡,遲早會發霉的。感情如理財一樣,節流是下策,開源是根本。”

直到有一天,她發現男友好久沒來電話,她發去的QQ消息和電郵也一概無回復。那天,她正嚼著一根火腿,忽覺一陣酸澀腥臭,翻開包裝,才發現,已經過期。

這一次她出血買了一張未打折的機票,兩個小時後就站在了男友的面前,也站在了如樹袋熊一樣挎在他胳膊彎的新女友面前。小雅半天沒回過神。

她聽完他愧疚和虛偽交加的解釋,不外乎與小雅異地而戀感情變淡與小師妹日久生情之類的,她甩給他一個巴掌,很不優雅地轉身回來了。

那天的天氣被她的淚水影響得一團糟糕,從機場出來,下了一路雨,到了家門口,一輛疾馳而過的車濺起水花,髒污了她那件廉價的毛衫,上了樓,打開包包,卻半天沒找到鑰匙,她沮喪地跌坐在門口,儀態盡失地掩面痛哭。

這時,眼前出現一個面目乾淨的年輕男子,是那個時常幫她搬泡麵箱的鄰居。

治療失戀的最好方法是開始新的戀愛。小雅的第二場愛情,來得及時又迅猛。

她再一次體會到戀愛可以如此活色生香。他們一起做飯,討論菜色成淡;他們下班後一起看電影、八卦明星花邊新聞,她發現即使只是牽手在路邊散步,觀望市井喧鬧、街頭繁華,也是一件樂事。

情場得意的女人忽然變成職場披荊斬棘的戰士,小雅在新男友的鼓勵下,幹勁十足,業績一路飆升,她驚覺自己原來是個潛力無窮的“杜拉拉”。她從一個“海豚女”變成購物狂,卻並不覺得可恥。

她想起閨密的話。

真的,什麼東西囤得久了,都會發霉變質,何況感情。

所有的好東西,都要及時享受,才夠快意,包括感情。

關於愛情

智言整理

雨果:把宇宙縮減到唯一的一個人,把唯一的一個人擴張到上帝,這才是愛。

羅曼·羅蘭:愛情是一場決鬥,如果你左顧右盼,你就完蛋了。真正的愛沒有什麼愛得多愛得少,它是把整個自己付出去。

王爾德:男人的愛情如果不專一,那他和任何女人在一起都會感到幸福。

薩岡:我控告您無視愛情,一味逃避,唯唯諾諾,我判決您終身孤獨。

本·赫特:愛是一種把男人從帽子裡變出來的魔術。

蕭伯納:壞人都是沒有愛情的人,所以也沒有羞恥心。他們根本不需要愛情,所以他們倒能大膽地去要求別人的愛情;他們心上根本沒有愛情,所以他們倒能大方地把愛情貢獻給人。

瑪麗蓮·夢露:好萊塢是這樣一個地方,他們為了一個吻,可以付給你1 000美元,而為了你的靈魂,他們只付50美分。

蒙田:美好的婚姻是由視而不見的妻子和充耳不聞的丈夫組成的。

英格麗·褒曼:當言語變得多餘的時候,吻是大自然設計的一個可愛花招。

卡梅隆·迪亞茲:我願意親吻青蛙,即使青蛙不可能變成迷人的王子,因為我就是愛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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