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繼承法則是怎樣的?有多血腥與殘忍?
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為土耳其人建立的一個帝國,創立者為奧斯曼。17世紀也叫奧托曼帝國。土耳其人初從屬於羅姆蘇丹國,後在土耳其獨立建國,日漸興盛。極盛時勢力達亞歐非三大洲,領有東南歐、巴爾幹半島之大部分領土,北及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亞。自滅東羅馬帝國後,定都於君士坦丁堡、改名伊斯坦布爾,且以東羅馬帝國的繼承人自居,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文化。
奧斯曼帝國這樣一個與中國的明朝和清朝相始終的國家,在君主傳承上,也實行嚴格的父死子繼的繼承製度。世俗最高統治者叫做蘇丹,蘇丹有宮禁森嚴的後宮,有無數的后妃,甚至和中國一樣,也有大群太監。早期奧斯曼帝國蘇丹的繼承製度或者說家法,實行的主要是一種開放式的競爭制度,這種制度下,王子們互相殘殺,最後活下來的繼承大位。大致來說,在位的蘇丹給兒子們每人一個地方,讓他們到地方擔任軍政長官,學習治國理政的才能。當蘇丹死亡的時候,哪個王子最先趕到首都,得到大家的擁戴,就成為新的蘇丹。這種制度,當然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王子們在實際治理地方的經歷中得到鍛煉,學會軍事民政的管理經驗,公開競爭,優勝劣汰,適者上位,能夠保證接班人的水平。但是也有問題。王子們離首都遠近不一,距離近的肯定捷足先登;王子們為了能夠得到蘇丹死亡的消息,在朝廷中也要安插內線隨時通風報信;老蘇丹有時也有私心,將中意的兒子分配給就近的地方等等。王子們為了勝出,不惜刀兵相見,真正是勝王敗寇。
於是,一種叫做Fratricide的制度或者說慣例,建立了起來。這個Fratricide,字面意義是殺害兄弟或姐妹。但從奧斯曼的實踐中看,不但殺害兄弟,有時還要殺死侄子,不但殺死兄弟和侄子,有時還要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總之,這個制度就是殺兄屠弟滅子。也就是說,為了保證政權或者江山的穩定,必須消除政權的競爭者和挑戰者,而兄弟以及兄弟的兒子當然是最有力的挑戰者和競爭者,所以,一旦一個蘇丹已經確立,那麼其首要的任務就是立即殺死兄弟們。
為了維持統一,更重要的是避免家族的內部衝突,巴耶塞德一世( 1389–1402時間為在位時間,下同)首先派人殺死他的兄弟雅各布,由此開創『弒兄法』的實踐」。最早殺害兄弟的是穆罕默德一世(1413–1421)。在爭奪蘇丹的內戰中,他的兄弟穆薩打敗並殺死了兄弟蘇萊曼,而穆罕默德則打敗並屠殺了穆薩,成為穆罕默德一世。當然,穆罕默德他們這麼兄弟殘殺的時候,並沒有想到這是在確立一種以後可以模仿實行的慣例;他當時可能也不想自己的兒子也被這樣殺死,所以,穆罕默德一世決定給自己的兩個兒子各給一塊土地,給大兒子穆拉德魯米利亞,給小兒子穆斯塔法安納托利亞。但他的安排不被大臣們接受。在罕默德一世死後,他們隱瞞了蘇丹的死訊,立即招大兒子穆拉德回首都繼位,是為穆拉德二世( 1421–1451);弟弟不服,也自稱蘇丹,兄弟倆又開始了一場內戰。弟弟戰敗後被處死。
1451年穆拉德二世死的時候,他也留下兩個兒子。大兒子叫穆罕默德,小兒子還是一個沒有名字的男嬰。穆罕默德繼位(是為穆罕默德二世, 1451–1481)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親自去宮廷處死這個襁褓中的弟弟,以確保自己的安全。穆罕默德二世在歷史上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拜占廷帝國的首都君士坦丁堡,就是在這位蘇丹的領導下被攻陷的。穆罕默德二世也是將Fratricide這一習慣上升為法律的人。他制定了一個法律:「我的任何一個兒子,由上帝選為蘇丹,他為了更好的世界秩序而殺死他的兄弟們,都是恰當的。大多數烏裡瑪已經宣告了這個許可」。這條法律記載在《穆罕默德二世的法律書》中。後世的蘇丹都以此為根據為自己的殺兄屠弟行為辯護。
1481年5月初,他的長子巴耶濟德急於登位,暗中買通了御醫,毒死了穆罕默德。穆罕默德二世死後,巴耶濟德率先趕到首都,即位為蘇丹,是為巴耶濟德二世(1481–1512)。巴耶濟德二世老病快死但還未死的時候,幼子塞利姆帶兵進入首都,迫使老父親退位。他爬上蘇丹的寶座,是為塞利姆一世(1512–1520)。被迫退位的老蘇丹不久去世,史學家懷疑塞利姆一世指使巴耶濟德的隨從將其暗殺。到了1512年,塞利姆一世處決了父親巴耶濟德二世的所有孫子,也就是他所有侄兒。接著,通過內戰,他打敗並處死了哥哥考爾庫德以及艾哈邁德;不但處死他們以及他們的兒子,甚至還處死了他們的孫子和女婿。最為奇特的是,為了給兒子蘇萊曼接班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環境,他竟然處死了除了蘇萊曼之外的他所有的親生兒子!
塞利姆一世的殘酷做法,給奧斯曼歷史上偉大蘇丹的誕生,掃清了障礙。這位偉大的蘇丹,是為蘇萊曼大帝( 1520–1566)。這位被稱為大帝的蘇丹,在位時間長達46年。因為他爹處死了所有的障礙,蘇萊曼大帝在位的時候寶座沒有受到任何挑戰。這樣他就能夠騰出手來,將內政外交都搞得虎虎生風,奧斯曼帝國在他手上達到全盛。但到了晚年的時候,也面對兒子們爭權奪利互相傾軋的煩心事。
長子穆斯塔法因被蘇萊曼懷疑而被殺死,蘇萊曼將帝國的兩個不同部分的指揮權授予其他兩位還活著的皇子:巴耶濟德和塞利姆。但幾年內兩位同胞兄弟就因爭奪皇位而暴發內戰,在父皇軍隊的幫助下,塞利姆於1559年在科尼亞擊敗了巴耶濟德,巴耶濟德和他的四個兒子只得逃往波斯,尋求波斯人的庇護。蘇萊曼蘇丹要求波斯沙赫塔赫瑪斯普一世交出巴耶濟德或者處死他,作為外交上的交換條件,沙赫將獲得一大筆數量的黃金。沙赫同意了交換條件,1561年,沙赫讓土耳其劊子手把巴耶濟德及其四個兒子絞死了。這時候蘇萊曼活著的兒子唯有塞利姆 ,他即位後叫做塞利姆二世(1566–1574)。塞利姆二世死後接班的是穆拉德三世( 1574–1595)。
1574年,穆拉德三世在即位當天,他的父親的靈柩從宮殿裡抬出來送往陵墓,而同時還有5個孩子的棺材也被抬出來,那五個孩子當然就是新任蘇丹剛剛被處決的弟弟。穆拉德三世好色,一生共有40多個妻妾,生了130個兒子和不計其數的女兒。但當他死去時,他的兒子穆罕默德三世( 1595–1603)又殺死了19個兄弟和20個姐妹。這位可能是殺死兄弟姐妹最多的一位蘇丹。這位蘇丹不但殺死兄弟姐妹,甚至把自己的大兒子馬哈茂德也殺死,目的是防止兒子的聲望太高,影響自己的統治。
穆罕默德三世1603年臨死的時候,他讓14歲的大兒子艾哈邁德和小兒子穆斯塔法都受限制地呆在宮中。此後,Fratricide法只是偶爾被實行。最後一次實行這個習俗,是在1808年。這年,馬哈茂德二世為了地位穩固,殺死了他唯一在世的兄弟穆斯塔法。
屠兄殺弟的Fratricide家法實在過於殘酷,後來,一種新的的方法逐漸取代了這種家法,新家法實際上是一種囚禁制度。
1603年穆罕默德三世死亡的時候,他留下兩個兒子,14歲的大兒子艾哈默德和小兒子穆斯塔法。艾哈默德於1603年即位,這次他沒有殺死自己的弟弟。而是把他關在叫做Kafes的籠子裡。不論出於什麼原因,從那時候開始,蘇丹的兄弟們有了一定的安全性,新蘇丹的繼位之日不再意味著是他的兄弟們的斷頭之時。當1617年艾哈默德 死去的時候,他的兒子奧斯曼才13歲。於是,艾哈默德 的弟弟,35歲的穆斯塔法做了蘇丹。據說當時的場景是,由太監將穆斯塔法從Kafes中帶出來,舉行隆重的登基儀式,接受大臣的效忠。但是後來發現,這個穆斯塔法一世實際上是一位傻瓜,根本無法進行統治。幾年之後,宮廷又不得不將他罷黜,重新把他關到Kafes中去。而同時,太監將穆斯塔法的侄子奧斯曼從Kafes中帶出來,舉行登基大典,接受群臣效忠。幾年之後,宮廷發生一場政變,奧斯曼二世被處死,曾經被廢黜的傻瓜穆斯塔法一世再次被帶出來 ,復辟登基。但一年後的1623年,他又一次被廢黜,第三次被關進了Kafes。他兩次被廢黜,三次被囚禁,但最終沒有被處死。一般認為,從這時候開始,奧斯曼蘇丹的繼承製度發生了變化,就是停止了殺兄屠弟的Fratricide習俗,實行論年紀排隊的長者繼承製度。
這種論長者繼承的制度,由王室在世的年紀最大的男人繼位,而不一定是兒子中年紀最大的繼位。這樣,繼位者可能是死去的蘇丹的弟弟,也可能是兒子。這些人一直被嚴格地隔離起來,不見天日 。這既是為了防止他們威脅在位的蘇丹的安全,也是為了防止在位蘇丹死後沒有繼承人,他們是作為潛在的繼承人,作為備胎而存在的。總的來說,他們被嚴格地隔離在後宮,被蘇丹和太監嚴格監視,他們不得離開後宮,不得結婚生子。如果沒有機會繼承蘇丹大位,則一輩子就這樣被關老關死。前面說過的穆罕默德三世,是最後一位在做王子的時候就生了孩子做了父親的,此後三百年再也沒有任何一位王子,在當蘇丹之前能夠有孩子。這些被關押天潢貴胄的唯一用途和希望,就是將來有機會當蘇丹。當然,等待往往是漫長的。歷史記載說,最漫長等待的紀錄是39年,也就是說,一位蘇丹繼位後,在蘇丹的大位上呆了39年,直到他死去後,在Kafes中苦苦等待了39年的候選者,只有其中最年長的一位才能走出這個籠子,而更多的可能等不到下次機會到來的那一天,就老死了。奧斯曼帝國的末代蘇丹穆罕默德六世,熬到56歲的時候才當上蘇丹。此前,他的叔叔和三位兄長依次擔任蘇丹,他自己被隔離,等待接班。
除非當了蘇丹,否則不能結婚,不能生子,不能離開後宮。這意味著,如果一個蘇丹活得足夠長壽,那麼,當他死了之後,後面接班的人已經老態龍鍾,就是趕緊把如花似玉的美女不斷放到龍床上,他可能也無力傳宗接代了。如果一個蘇丹像中國康熙和乾隆那樣在皇位上耗60年,那麼,排隊等候接班的人,還有什麼希望?恐怕沒有輪到在位的蘇丹死,這些備胎們自己早熬不過而死去了。
奧斯曼帝國的繼承製度,或許是為了保證穩定而不得不採取的辦法,但是,對於老百姓來說,倒不是什麼壞事。不論是通過互相殺戮,還是通過殺兄屠弟,還是把他們作為國家囚徒關押起來,都極大地減少了王族人數,減輕了老百姓的負擔。尤其在實行Fratricide和Kafes制度後,更是如此。在Fratricide體制下,蘇丹儘管有三宮六院三千佳麗,可以生出成十上百的兒子,但是一旦從其中選出蘇丹後,剩下的不管是兄弟還是侄子,便完全成為多餘甚至禍根,必須被剷除,所以,蘇丹基本不可能有旁系親屬。到了Kafes制度後,雖然新蘇丹產生後,這位蘇丹的叔叔和弟弟們不再被剷除,但是,不能繼承大統的王子們不能結婚,不允許有子嗣,只是自生自滅。所以,儘管奧斯曼帝國的後宮規模宏大,人數眾多 ,但是,實際上只有蘇丹一人才有後代,其他人都不能有後代,使皇家規模一直保持的相對穩定和有限的水平,不存在中國歷史上龐大的皇族和宗室。
奧斯曼帝國的六百年,正是中國從元朝建立到清朝滅亡的六百年。在明朝在滅亡的時候,宗室人數達到數十萬人,龐大的天潢貴胄吃垮了明朝;清朝的滅亡的時候,宗室人數雖然比明朝要少,大概也有近十萬的人數,也是人民的沉重負擔。打江山就是為了讓自己的子孫後代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就是為了讓攜帶自己基因的後代無限擴張,搶佔生存空間。這種過度的繁衍,反而造成生態失衡,資源的增加速度趕不上吃江山的天潢貴胄的增加速度,趕不上他們慾望膨脹的速度。他們必須自我毀滅,才能重建新的生態平衡。奧斯曼帝國能夠一個家族統治六百多年,其中之一就是他們沒有龐大的寄生的皇子皇孫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