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漢謨拉比法典中有著哪些主要的內容?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頒布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保存下來的成文法典。
1.三種等級的人
1. 有公民權的自由民;
2. 無公民權的自由民;
3. 奴隸(包括:王室奴隸、自由民所屬奴隸、公民私人奴隸);
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當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鞏固現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擬,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後。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結尾三部分。序言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內容,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婚姻關係。法典表明古巴比倫社會存在奴隸主、奴隸、小生產者三個基本階級,此外還有與階級關係不盡一致的等級關係。自由民之間分為有權者阿維魯和半有權者穆什根努兩個等級。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權;後者原意可能是「禮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對債務奴隸制和高利貸有所抑制,限制對小生產者過分的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法典對奴隸制予以嚴格保護,體現了法典的性質。結尾部分除繼續對漢謨拉比歌功頌德外,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可改變性。法典的制定標誌古西亞法律制度的進步,國家的成熟。
2.組成部分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條文(273條)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內容包括訴訟程序、盜竊處理、軍人份地、租佃、僱傭、商業高利貸、婚姻、繼承、傷害、債務、奴隸等等。法典的基本特點:首先,它明顯地維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保護奴隸制的私有制;其次,法典還保存某些習慣法殘餘,例如「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同態復仇原則(第196、200條)和神判習慣(第2、132條)等;再次,從現代意義上說,漢謨拉比法典並未區分公法、私法(民法)和刑法,諸法合一,法律條例既從民法角度也從刑法角度來確定。
漢謨拉比法典一方面是使阿摩利人的習慣法成為文化,另一方面吸收了兩河流域固有的蘇美爾、阿卡德立法與伊新·拉爾沙時代城邦立法的成果。不過,它主要還是當時社會經濟制度的產物,反映出當時社會各方面的現實。
「漢謨拉比法典」石柱上,共包括282則條文。法典是建立在蘇美爾立法原則基礎上的,其中揉和了閃族人的新發明,但他們對什麼原則屬於蘇美爾人,什麼原則屬於閃族人說法各異,因而我們最好是把它們都簡單地歸結到最有名的記載「美索不達米亞法系」的文獻之列。
3.一些法律條例
1.倘自由民宣誓揭發自由民之罪,控其殺人而不能證實,揭發者應處死;
3.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罪證,而所訴無從證實,倘案關生命問題,應該處死;
5.倘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後又更改,則應揭發其罪行,並撤消法官席位,終身不再錄用。
在漢謨拉比法典中,奴隸毫無權利可言,稍有過失即受到斷肢的可怕懲罰。此外,法典中提到了兩個法律階層:一是「人」,顯然意指貴族;另是所有其他既非「人」亦非奴隸的人,他們的法律待遇很差,但擁有某些法律權利。
4.兩個原則基礎
漢謨拉比法典建立在兩個最著名的原則基礎上,此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和「讓買方小心提防」。猛一看來這兩個原則都很原始,在規定對確定的傷害行為進行賠償時(「倘人毀他人之目,則毀其目」;「倘人斷他人之骨,則斷其骨」),法典從不考慮最初的傷害是否純屬意外,而是殘酷無情地堅持讓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讓買方小心提防」原則不那麼殘酷無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為什麼國家應在一部法典裡宣佈賣方行詐不會受到懲處呢?因為美索不達米亞人頒布法律主要是為了制止爭鬥,他們以為這決非毫無理由-一個總想採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記住不論他怎樣加害於人,都會受到法律同樣的處罰,那麼他也許會不再施暴。至於「讓買方小心提防」原則,同樣也是為了制止爭鬥,因為買方知道自己沒有權利,如果他去取鬧,馬上就會受到懲罰。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謨拉比時代的巴比倫社會,成為古代東方奴隸制國家中,統治最嚴密的國家。至今,這部刻在石柱上的法律條文仍是世界上一部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