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國家都設立了東印度公司?它又是什麼時候解散的?
東印度公司,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小編一起往下看。
東印度公司與今天的跨國公司並不相同。東印度公司是從自己政府那裡獲得貿易獨佔權而且擁有軍隊(包括艦隊),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機構,對殖民地進行殘暴的政治統治、經濟掠奪以至於販賣奴隸、毒品的軍政經合一的殖民機構。它們產生和存在於16世紀末到19世紀上半期,對各國資本主義原始積累起了重要作用。
16世紀末17世紀初,先後有葡、英、荷、丹、法等國在東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亞等地成立東印度公司。至於為什麼都取名「東印度公司」,這和哥倫布錯把美洲當作印度並以訛傳訛有關。1492年,哥倫布航行到達今天中美洲的西印度群島,錯把它當作印度,把當地土人當作印度人(今天仍把美洲原住民稱為印第安人,在英文裡與印度人是同一個單詞)。以後人們發現錯了(哥倫布本人至死不承認自己錯了),但仍然將錯就錯,把真正的印度(甚至印度尼西亞等一些東南亞國家)叫做「東印度」,把美洲加勒比海的島嶼叫做「西印度」,上述這些殖民公司的名稱就由此而來。
荷、英、法為什麼都在東半球設立東印度公司,這是因為17—18世紀,這三國是世界上主要的殖民國家(還有西班牙,不過它主要在西半球擴張),它們在東半球的爭奪尤其激烈,爭相成立東印度公司是它們之間爭奪的重要表現和手段。最後,英國取得勝利,英國東印度公司也最有名。
隨著工業革命的開展和逐步完成,自由競爭、自由貿易已成為新興工業資產階級的強烈要求,這種特權公司已不適應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的要求,18世紀中期,東印度公司先後被各國政府解散。
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特許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協助統治和軍事職能。東印度公司,全稱「可敬的東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 HEIC),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個股份公司。
英國東印度公司創立於1600年,最初的正式全名是「倫敦商人在東印度貿易的公司」(The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London Trading into the East Indies)。它是由一群有創業心和有影響力的商人所組成。這些商人在1600年12月31日獲得了英國皇家給予他們的對東印度的15年的貿易專利特許。公司共有125個持股人,資金為7.2萬英鎊。
1613年,英國在印度西部的蘇拉特設立貿易站,不久,又在印度東南部的馬德拉斯建立商館。1698年,東印度公司向印度莫臥兒政府買下了位於孟加拉灣恆河口岸的加爾各答。加爾各答村莊雖小,作用卻非常大,其周圍盛產大米、黃麻,河流縱橫交錯。平原一望無邊。東印度公司在這裡設立了貿易總部,把印度的糧食和工業原料,源源不斷地運回英國,從中獲得了豐厚的利潤。
東印度公司實力越來越強,逐漸就佔領了上面提到的馬德拉斯、加爾各答和另外一個城市孟買。在這裡設立了三個管區,各設一名省督管轄,把這些地方變成了進一步侵佔印度其他地區的根據地。
東印度公司訓練僱傭軍,表面上是印度封建王公所擁有,但這些封建王公因受到東印度公司的「保護」,實際上是為英國人服務的。它由歐洲軍官指揮,對英國佔領印度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如果沒有這支僱傭軍,英國就不可能征服印度。
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瘋狂進行殖民掠奪,除了搶劫孟加拉國庫外,1799年,攻陷邁索爾首府時,又搶劫了價值1500萬英鎊的王室珍寶。
英國通過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另一種掠奪手段是壟斷鴉片、食鹽和煙草貿易。其中,鴉片收入約占公司總收入的七分之一。強迫孟加拉農民種植鴉片,再走私運到中國銷售,從中牟取暴利。
在18世紀,中國對鴉片的需求十分之高,而在1773年,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取得了鴉片貿易的獨佔權。但由於東印度公司的船隻被禁止運送鴉片到中國,所以在孟加拉地區生產的鴉片要先在加爾各答出售,再在那裡運到中國。儘管中國政府一直禁止鴉片入口,又在1799年重申禁煙,但公司仍從孟加拉透過貿易商和中介走私鴉片到中國廣州等地,平均每年更高達900噸。
鴉片源源不絕的輸入中國,使中英貿易形成了龐大的逆差,儘管中國輸出茶葉、絲綢和瓷器,仍未能阻止白銀大量流出的問題。
在1838年,當時鴉片輸入中國的數量高達1400噸,中國不得不對走私者處以死刑,並派出欽差大臣林則徐監督禁煙。禁煙與日後的銷煙引發了1840年鴉片戰爭,最終使中國租借香港島予英國。
從18世紀60年代起,東印度公司開始走下坡路,1813年,東印度公司對印度的貿易壟斷權被取消,同年,英政府又取消了它對中國的貿易壟斷權。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特權被取消後,來廣州十三行貿易的英國商人,從原來統一由東印度公司組織而變為散商,英國政府特派官員與中國政府交涉商務事宜,使原來商人與商人之間的交涉一變而成為政府間的交涉,由此而埋下了中英兩國衝突導火線的種子。種種權力被取消後,東印度公司走向了破產的道路。
1858年,東印度公司用盡畢生精力為英國聚斂到足夠的財富之後,被一腳踢開,東印度公司被英國政府正式取消,英國政府開始直接統治印度至19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