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印度教關係 佛教對印度教產生了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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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歷史故事

佛教與印度教關係 佛教對印度教產生了哪些影響?

在婆羅門教的聖典中,記載種姓制度中的婆羅門是由梵天的口生出,剎帝利、吠捨、首陀羅分別由梵天的雙臂、兩腿及足下生出。種族之間不能通婚,而且只有前三種姓才有資格加入婆羅門教。這種在種姓制度下形成的種族歧視,直到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提出「四姓平等」的主張,才給數千年來被奴役的印度人民帶來光明。

佛陀處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中,並不贊成婆羅門教的種族制度。雖然他本身是剎帝利的王族,但他並不想用剎帝利的權威去統治人民,壓迫人民。相反的,佛陀用慈悲平等的真理,毅然的向階級森嚴的社會宣戰。所以他在菩提樹下成道時,宣說了「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的平等主張,告知當時受到種族制度壓迫的人民:命非天定,即使上天也沒有辦法使我們成為販夫走卒,今天我們之所以會有這些差異,都是由於自己往昔身口意的造作,沒有誰能夠主宰我們,能主宰我們的,還是我們自己。既然是由我們自己種種的造作,成為種種不同的遭遇,也就明白的告訴我們,宇宙萬法沒有所謂「固定的」、「不能改變的」,或是「永恆存在的」因素,一切事物皆在剎那剎那中變化。因此,其本質是「空性」的,不可能永遠是同一種族,四姓人民皆是平等的。

所以,首陀羅不可能永遠是首陀羅,婆羅門也不可能永遠是婆羅門。例如:優婆離本是一個首陀羅族中的剃頭匠,後來在佛陀的弟子中被尊為是十大弟子中的持戒第一。摩登伽女是首陀羅族中的一名賤民,她為了愛戀阿難的美貌,受佛陀的感化出家,而後證得阿羅漢。尼提原是首陀羅族中的一名糞夫,出家後精進,證得羅漢果。佛陀的十大弟子中分別是智慧第一和神通第一的舍利弗和目犍連,原是婆羅門教的領袖,因聽聞佛陀所說法:「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皈依佛陀的座下,並證得大阿羅漢的果位。

由於這些事實證明,外在的階級區分並不能決定人們的解脫與否,每一個人只要透過佛陀所說緣起性空的教法,依著去實踐,必定能夠到達涅盤解脫的彼岸。

此外,印度教吸收了許多佛教的習慣和信仰,如果沒有佛教,印度教永遠不會有當前的狀態,誠如聖雄甘地所說,佛教給予印度教新的生命、新的意義、新的解釋。譬如印度教過去認為殺羊宰馬,甚至殺人做為祭神供養的犧牲品,自己便可以獲得幸福,後來由於佛教業力思想的主張,使他們以不殺生為第一美德;又德拉維達地區的寺院組織和僧侶戒律以及在商羯羅的哲學中,和在純宗教範圍以外的印度邏輯學的發展中,也都同樣可以發現到佛教對印度教的影響。

從以上的論說,我們不難發現:佛教的教義是超越其他宗教的。印度教傳統以來的天神信仰,終究無法解決人類身心的苦惱束縛,獲得究竟解脫,反而在恪守嚴格的種姓制度中,泯滅了眾生既有的平等尊嚴。而佛教則著重開發自我內心的覺性,這個「覺性」窮究至極,即是佛性的完成。所以佛教主張:人人皆有佛性,人人皆能成佛。這種平等的對待,來自於佛陀覺悟到:宇宙萬法都在緣起之中,彼此互為因緣,就像因陀羅網,一一網珠映現無量光彩,無量光彩又同時攝於一網珠中,彼此互相交攝,重重無盡。所以,沒有一法能單獨生起,法與法之間是同體而共生的。此緣起無自性的道理,與印度教「梵我」為永恆的主張,是截然不同的。

瞭解緣起無我之理,則知萬物一體,我即眾生,眾生即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人人若能彼此尊重、包容,便能進一步發展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大乘菩薩思想,是為佛教真精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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