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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最後的花朵

古人說,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達練即文章。這是教人世故的,目的是為了少走彎路更好地生存。我年輕的時候,卻對此不屑一顧,偏偏喜歡做一些出格的事兒。比如說,在大家眼裡,螞蟻崇尚團隊精神,是集體主義的典範。我卻見不得它們,彷彿有世仇之恨,說不清為什麼,所以採取的手段相當極端,一燒二灌三挖,具體選擇哪種手段,要視當時的情況而定。如果在荒野,我會找來許多荊棘堆在螞蟻洞上,將其燒成一片白地;如果在河邊,我就會往洞裡灌水,可以花去整整一天時間;如果手頭恰好有鐵鍬或砍土曼,這最稱我意,我會用“宜將剩勇追窮寇”的氣概,以挖人三代祖墳的方式,徹底把螞蟻洞翻個底朝天,然後像烤羊肉串似的將蟻後和蟻卵用草刺穿起來烤熟了吃,這時內心會湧起一陣陣自慰般的快感,恍若自己主宰了一切。

說到自慰,這是我年輕時尋求愉悅的一種方式。那時我性格乖張,空閒又多,不知怎麼消磨,每當無聊之極,下身就會莫名其妙地鼓脹,於是用狗肉朋友傳授的招術敷衍一番。這種做法不知算不算性愛即有趣,反正只要我感到無聊,就喜歡和荷爾蒙稱兄道弟,因為它能給我帶來實實在在的快樂。那時我經常處於無聊狀態,所以次數很頻繁,搞得自己整天腳底踩棉,跟夢遊似的。幹這種事兒,自己可以完全做主,沒有誰吃撐了來管閒事,否則可以起訴他侵犯隱私,這一點對我很重要。人生在世,能自己做主的事兒少得可憐,只要能隨心所欲,犧牲一點健康算什麼。

我年輕的時候還喜歡玩誘姦的把戲,秋末冬初牽條母狗去野地勾引公狗,等那玩意插進去屁股對屁股時,我大喝一聲,就會吸在裡面難以掙脫,任由我用麻袋罩住亂棍打死,拖回去剝皮剁塊,文火燉好,然後出門找吃友,見誰請誰,認識不認識都無所謂,大家輪流買酒,大塊吃肉。那時我並不知道自己褻瀆了什麼,更不會想到這種行徑會與老鴇殊途同歸,老鴇愛的是錢,我饞的是肉,但在獲取的手段上卻驚人地一致,那就是把性愛當成一種誘餌。當然,這種手段擱到現在已經不算什麼了,用新疆土話說,就是尕尕的事兒,換作成語即小菜一碟。

凡事不加掩飾,即如小胡同趕豬直來直去,實乃世故之大忌。照我現在的經驗,如果想吃狗肉,完全可以打著捉姦的旗號,將誘騙一節隱去,只突出性愛的事實,這樣一來無論我怎麼做都會大快人心,甚至還有可能列入正人君子的行列。然而那時我血氣方剛,壓根不把所謂的遊戲規則放在眼裡,也從不去考慮這麼做的後果。現在想想實在後怕,幸虧誘姦這種行徑沒有寫進個人檔案,否則至少要扣上兩頂帽子,一是流氓無恥,二是心狠手辣。這樣一來,我就得為年輕時的荒唐買單,十有八九會落到求職無門食不果腹的境地,哪裡還有心情像現在這樣優哉游哉地碼字取樂。

我崇敬的文人不算多,厚黑教主李宗吾是一個,“宗吾”即唯我是尊,僅憑這一點就足見其個性。他和王小波一樣,敢於撕開偽裝直面人生,這樣做與世故背道而馳,是需要勇氣的,事實上他們生前都活得不太順。王小波在《一隻特立獨行的豬》中說得很直白,對生活做種種設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設置動物,也設置自己。人的安排使豬痛苦不堪,但它們還是接受了:豬總是豬埃其實人也不好到哪去,除了對被設置的生活安之若素外,似乎很難改變自己的命運。無怪乎王小波最後感歎說,我已經四十歲了,除了這隻豬,還沒見過誰敢於如此無視對生活的設置。我想,自己年輕的時候,大概或多或少也有這隻豬的影子,那些上不了檯面的荒唐事兒,畢竟都由自己做主,體現了個人意志,沒有誰揪著耳朵強迫我,正所謂“我的地盤我做主”,即便有些出格,在我的眼裡也因其特立獨行而燦爛如花,一如帶刺的玫瑰,外人看來大逆不道,對自己而言則更多的是一層保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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