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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週末,我們家裡被盜了。警察來現場看過情況之後,跟我說此案很有可能是「內賊」干的。我心裡明白,這個「內賊」就是我的女婿林浩明。
講述人:周文君
性別:女 年齡:55歲
職業:退休工人
(周文君是在姐姐的陪同下來講述的。她的情緒很激動,導致講述內容有些跳躍和混亂。每當記者沒聽明白、提出疑問時,一旁的姐姐就會冷靜地作出補充。可講到無奈之處,這兩個女人會同時歎起氣來。)
女婿是個大騙子
上個週末,我們家裡被盜了。
警察來現場看過情況之後,跟我說門雖然被撬了,但此案很有可能是「內賊」干的:根據勘查,賊進門後直接走到了我的房間,把櫃子撬開,拿走了價值三千多塊錢的首飾,女兒、女婿房間的東西卻沒有動過。我心裡明白,這個「內賊」就是我的女婿林浩明。
(記者問周文君她有沒有證據,她說沒有,可種種跡象表明,這事和林浩明脫不了干係。家裡被盜的時間是星期天下午,那天周文君全家一起出了門,半路上林浩明說朋友找他有事,就離開了。
案發後,鄰居們議論紛紛,說林浩明的表現不正常:他嘴裡嚷嚷他是受害者,卻整天笑嘻嘻的,甚至還有些得意。)
我這個女婿林浩明是個什麼樣的人……唉,我還是從頭跟你說吧。我女兒丹丹是2003年認得他的,他是個農村伢、家裡很窮,大學畢業後考取了公務員。當時,所有人都說他追求我們家丹丹是別有用心。
我們家的環境很好,有一棟私房,丹丹當時還在經營一家餐館。林浩明騙丹丹說,他是個單身漢,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對於他倆的事情,我老公是堅決反對的,他早就看出林浩明心術不正。可林浩明厚著臉皮老往我們家跑,嘴裡像抹了蜜一樣甜,我就曾經聽他拉著丹丹的手對她說:「你這麼白嫩的小手,結了婚以後,我怎麼捨得讓你做事呢?」
就這樣,林浩明在我們眼皮底下引誘了我的女兒。在丹丹懷孕3個月的時候,我們竟然得知,林浩明是個已婚男人——他臉不紅心不跳地說,放心好了,只要你們肯拿錢出來,我保證擺平這件事,跟老婆離婚。
拿錢替他還「風流債」
得知真相後,我跟老頭子氣得要命,卻又無可奈何:女兒跟他木已成舟,如果不讓他負起這個責任來,丹丹以後還怎麼抬頭做人?
林浩明的老婆立即發話了:離婚沒問題,但要給我3萬塊錢的補償費。林浩明說:「看看,我沒騙你們吧?她只要錢,你們給了錢她肯定走人。」我們咬著牙齒找到林浩明的老婆,一番談判後給了她1萬5千塊。就這樣,在丹丹即將臨盆時,她終於跟林浩明拿到了結婚證。
想不到,替林浩明還完了「風流債」,後頭還有沒完沒了的債務等著我們。林浩明說,他讀書時借了他七大姑八大姨的幾萬塊錢,要我們把錢給他還上。還有,他兩室一廳的房子也是借錢買的,欠下了上十萬的債……
這個上門女婿完全把我們當成了搖錢樹,一屁股債都要我們來替他還。我每次拿錢出來的時候,都打算讓他寫張借條,畢竟,他那些亂七八糟的婚前債務與我們無關。可軟弱的女兒總是求我,說一家人還寫什麼借條,要是跟他提這碼事,肯定又是一場平地風波……看在女兒的面子上,我忍了下來。
我們為他負擔了這麼多,林浩明不但不感激,反而還恩將仇報。孩子還不滿4個月的時候,林浩明竟然出手打起了老親爺。那天,林浩明一下班就一屁股坐到沙發上,蹺著二郎腿看報紙。老頭子很生氣,說我身體不好、還整天幫他們做飯洗衣帶孩子,他回家了還不幫忙做點事,像個少爺一樣。
林浩明一聽就惱了,把老頭子打了一頓。老頭子氣不過就把他攆出了家門。或許是對女兒的事鬱結於心,當年,老頭子就過世了。
(記者問周文君,女婿既然人品敗壞,怎麼不勸女兒跟他離婚?周文君說,她總是覺得孩子很無辜,再說,離了婚肯定會讓別人看笑話。)
他煩起來誰都打
我真不知道,像林浩明這樣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怎麼會滿口謊言、沒心沒肺,而且動不動就出手打人。打老婆、打老親娘,甚至幾個月大的兒子晚上哭鬧幾聲,他都下得了手……連街坊鄰居們都說,農村出來的大學生通常都很優秀,從沒見過林浩明這樣的「極品人渣」。
林浩明被我老頭子趕出來之後,就在外面租起了房子。丹丹跟著他搬過去之後,我心疼女兒和外孫,也跟著住了過去,給他們當義務保姆。沒想到我這一大把年紀了,還要整天受女婿的氣。
那天,林浩明帶伢出去玩,回來時看我正在做飯,竟然大聲跟丹丹說:「你媽媽這幾個鐘頭做了什麼事啊?連伢的幾件衣服都沒有洗!」我心裡很不舒服,反問他:「我憑什麼給你的伢洗衣服?你這個當爹的幹什麼去了?」林浩明一把將我推到了地上,惡狠狠地說:「不想做事你就跟老子滾!」
丹丹阻止她老公打我,林浩明伸手就是一巴掌。小外孫在旁邊嚇得臉色發白,跪下來求他爸爸說:「別打我外婆,別打我媽媽。」我的外孫真的很可憐,他的爸爸煩了就打他,心情好了又不管他願不願意就帶他出去玩——寒冬臘月裡,北風呼呼地刮,林浩明興致上來了也抱著兒子出去吹風,我們怎麼拉都拉不祝為此,外孫很怕他的爸爸,恨不得躲得遠遠的。
更可笑的是,林浩明自己在家什麼事都不做,卻理直氣壯地指使我這個「保姆」。我有幾天生病了,林浩明竟然說:「你總是裝病,好吃懶做,好逸惡勞!」
林浩明自己每個月有3000塊錢的工資,還總是來找我們母女倆要錢,他把自己的錢全部拿去吃喝玩樂了。女兒婚後就沒做事了,哪來的錢給他?我只好把我每個月1000多塊錢的退休工資貼給他們用,自己在外面連瓶礦泉水都捨不得買來喝。
有一次,林浩明說要出差,又找丹丹要錢。可憐的丹丹怕挨打,翻出了她爸爸臨終前留給她的股票存折——裡面的錢早就被林浩明要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了850塊錢。丹丹去銀行取了800塊錢給她老公,林浩明大罵:「連一千塊錢都不給我!」
女兒的店也被佔了
社區幹部多少也知道一些我們家的事情,他們很同情丹丹,給了她一個門面,讓她開副食店。
在丹丹和我辛辛苦苦的經營下,生意剛剛有了起色,林浩明就打起了這個店的主意。他一反常態,經常主動要求進貨。進了一點點食品回來,他開口就說花了600塊錢。丹丹前腳把錢給他,他後腳又找我要。
從此以後,店裡的錢總是莫名丟失——不是樓上的貨款少了,就是樓下的營業額少了。那天,丹丹偷偷跟我說,她上午才記的賬,賣了117塊錢的東西,剛剛去發現抽屜裡就只剩下幾塊錢了。我讓她去問問林浩明,還囑咐她不要多說、免得挨打。結果林浩明輕描淡寫地說:「是你自己記錯了。」
有個這樣的女婿,我們的生意還怎麼做下去?更可氣的是,林浩明還把他鄉下的媽媽也接了來,寸步不離地守在店裡,好像她才是這裡的老闆。他媽媽跟他一樣蠻不講理,自己整天吃店裡的蘋果、喝店裡的牛奶,卻不讓孫子動店裡的東西。
一個鄰居跟我說,她經過商店時,看見奶奶在大吃大喝,孫子在旁邊眼巴巴地看著,真不知道大人是怎麼想的。我問林浩明跟他媽媽為什麼不讓孩子喝牛奶,他們振振有辭地說,小孩不能慣著,大人吃東西的時候他們就得在旁邊看著,以示長幼有別,他們農村都是這樣。
你們說說看,一個正在長身體的孩子,他們連牛奶都不讓喝,怎麼還那麼多歪理?而且,他們兩人一個是孩子的親爹,一個是他親奶奶!
事到如今,我知道女兒的這個婚是非離不可了,以前我們一步一步地退讓,只是助長了這個男人的氣焰,讓他對我們越來越肆無忌憚。我讓女兒跟他協議離婚,林浩明又開出了條件一大堆,說兩室一廳的房子是他一個人的婚前財產,我的私房他要分一半,家裡所有的現金都給他……
(最後,周文君問記者該怎麼辦,記者建議她上法院——畢竟,家庭財產怎麼分割是有法可依的,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李青說情
一邊倒
他自私,他霸道,他不講良心,他無情無義……很多反目成仇的伴侶,控訴起對方來,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把自己塑造成天底下最善良最可憐的好人,對他逆來順受,仁至義荊而他則是十惡不赦的壞蛋。可是,就是這樣的壞蛋,你卻可以和他在一起生活多年。或許他真的做了很多讓人不齒的事情,那麼他的惡行中,你至少也負有姑息養奸的責任。
一邊倒的局勢,如果不是強弱對比太懸殊,就是一方過於退讓造成的。輸了的一方除了抱怨指責對方,是否還該檢討一下自己的過失,是不是太過輕信,太過軟弱,太過縱容;又或者冷靜下來,不帶感情色彩地想一想,對方是不是真有那麼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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