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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桐的來信中看得出,最近一段時間,他被很多事情所困擾,愛情、親情究竟是什麼,他很想不通。於是,他來到這裡,想聽聽別人的意見。
三步跳,我贏得她
我高中畢業就去做技術工了,在廠裡拿著不高的工資。後來用業餘時間讀了4年夜大,拿到文憑,我已經二十五六歲了。
那時很多人都在幫我介紹對象。不過,我實在是沒有底氣,畢竟,靠我自己的那點收入,陪人家喝杯咖啡都要想半天,有些女孩子也是特別看重這點。作為藍領,我實在是沒有競爭力,我咬咬牙,從廠裡跳了出來,到了一家外企做銷售。
雖然要從最底層做起,而且常常被規定的銷售額壓得喘不過氣,每天只有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可我覺得都很值得。因為,我從一名藍領升格成為了貨真價實的白領,這讓我增添了不少自信。
做了兩年多,我又一次跳槽出來,和朋友開了一家自己的咨詢公司。公司逐步走上正軌,我的生活也有了質的飛躍。雖然講起來有點俗套,但是,直到那時候,我才覺得自己有能力去談戀愛了。
2001年初,我去婚介所登記了信息。他們給了我很多女孩子的資料,我一眼就挑中了雨桐(化名)。我們的名字裡都有同一個字,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緣分吧。果然,見面後,我們彼此的印象都非常好。
雨桐是回滬知青子女,父母不在身邊我總是擠出時間陪她,我們一起出去唱歌看電影買東西。那時我看到她手上沒有手錶,立即買了一對幾千元的情侶表。看她用很普通的手機,就買時髦的手機給她。對她,做什麼我都很樂意。那時,我幾乎除了上班就和她在一起。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倆的相處也越來越融洽了。
她的父母不看好我
交往了一年多,我們開始商量結婚事宜。雨桐的父母特地趕到上海對我進行「考察」,很可惜,他們對我並不滿意。一來因為我家裡沒有房子;二來他們認為我的工作並不穩定;第三,我和雨桐在年齡上相差7歲,他們覺得差距太大了。
雨桐的父母只有這麼一個女兒,他們希望替女兒找個好歸宿,我很理解他們。可是,我和雨桐的感情基礎已經非常牢固了,雨桐態度很堅決,她是要跟我在一起的。
這樣,在她父母的反對聲中,我們還是舉行了婚禮。婚後,我們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在她父母面前,雨桐很照顧我。她會和父母講,我公司的業務量越來越多,效益越來越好。有時候,她還會把我給她的錢當著父母的面拿出來數一數,以證明我這個女婿還是很有實力的。遇到有親戚來借錢,雨桐總是慷慨解囊。
但我漸漸感覺雨桐心裡有事。她有的時候心情不好,就會和我鬧點小矛盾。我覺得,她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她的父母,雖然我們已經結婚了,但她父母仍舊改變不了對我「不看好」的想法。
矛盾在孩子出生之後凸顯了。雨桐的母親住到我家裡,伺候雨桐坐月子。帶孩子很辛苦,我要上班,家裡的事情顧不了太多。看得出來,岳母對我以及我母親都不滿意,不是嫌我不會做事,就是嫌我母親做的飯菜不合胃口。我看到岳母抱著孩子打電腦,提醒了她幾次,又惹她不開心。
之前,我發現自己手指無力,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我患了不明原因的「重症肌無力」。由於工作忙,又是輕微的病症,也就暫時擱下了。雨桐的父母覺得也許這個病是我小時候就有的,只不過一直對雨桐隱瞞罷了。月子裡,說到這事,兩親家又開始你一句我一句的。岳母甚至對著小孩子講「要是你爸爸以後癱瘓了,你可怎麼辦」之類的話,我父母當然不高興了。孩子滿月那天,我興沖沖地下班回家,家裡卻只有我父母兩個人,雨桐帶著孩子和她母親走了。任憑我怎麼勸,她都不肯回來。雨桐說,要解決問題,只有一個辦法,在她娘家附近買一套房子,總之要我們有自己的家,至於我父母那裡,她是肯定不會再回去了。
為了挽救婚姻,我借錢買了房子。房子裝修好,傢俱家電重新買了一套,我和雨桐搬進去。孩子仍然留給外婆帶,我每月都會給補貼,但他們總覺得我做得不夠。
病重失業,她提離婚
一年多之後,公司狀況出現起伏,我對雨桐報喜不報憂,總是說熬過這一段就會好的。但是,大環境越來越差,我們這個小公司連月虧損,終於撐不下去了,只好關掉。我到朋友那裡找到了一份工作,剛開始做得起勁,跑業務常常很辛苦。沒過多久,我就感到越來越無力,一天早上,我發現走路很吃力,上車時抬不動腿,後來連地鐵都邁不進去了,一走就摔。我只好把業務拜託給別人,自己打車去了醫院。
醫生讓我馬上住院治療。可是,我不想讓家人知道這個消息,尤其是雨桐的父母,我不想讓他們覺得他們的話應驗了。恰好,雨桐正準備出國旅遊,我也不想耽誤她。所以我瞞著雨桐,讓她不要擔心我。
我一個人在醫院住了10天,出院以後回父母那裡繼續休息。雨桐回來的前一晚,我回到自己家,昏昏沉沉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雨桐下了飛機,一看家裡亂七八糟的,心裡就不痛快。我倆這一鬧,她扭頭回了娘家,再也沒有回來過。
我這個病是慢性病,不能幹體力活,要以休養為主,每週去醫院複查。為此,我辭了職,在家休息了半年左右。那段時間,我與雨桐也疏遠了很多,打雨桐電話,她總是很忙。
我一直都沒有放棄找工作,但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這個情況被雨桐知道了,她認為我沒有進取心,跟我提出離婚,我沒有同意。
我知道,如果找不到滿意的工作,我自己也沒有底氣來跟她談離不離,所以,我還是一門心思找著。年後,我收到好幾份通知,終於在一家事業單位找到了適合自己的工作,最近也在上課考證書,希望能把新的工作做好。我以為雨桐會因此改變主意,但是她說,我生意不好的時候不告訴她,長時間閒在家裡不工作,新工作也是養不了家的,現在已經沒有談的餘地了。
如今,我們分居已經將近一年了,即使暫時不分開,兩年以後也要接受「感情破裂」的事實。可我很捨不得,我不知道,憑自己的努力還能不能挽回我和雨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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