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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大夫:
我今年29歲,為了求學已3次墮胎了。一年前因葡萄胎而第4次刮宮,現感身體已恢復健康,想再懷孕,請問葡萄胎後多久可再孕?再孕需要做什麼孕前檢查?
山東張×
張讀者:
葡萄胎是一種腫瘤性疾病,雖然做了刮宮手術,但在一定時間內仍有惡性變的可能,因此,不管有無身體不適,均要定期到醫院婦科複查,至少持續兩年。如果發現陰道出血(正常月經期以外的陰道流血)、咳血等不適,應隨時告知醫生,進行更全面的檢查。
因為婦科隨診的項目是測定血和尿的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及其他一些內分泌素。開始時每1-2個月複查一次,要持續半年。以後每半年複查一次,至少堅持兩年。如果在追蹤檢查過程中,這些激素正常後又升高,就提示有惡性變的可能性,需及時治療,以防止腫瘤細胞的播散。如果在追蹤檢查期間再次懷孕了,妊娠期的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明顯增多,此時未知是否腫瘤病再發展,難以進行處理。根據醫學研究,葡萄胎後惡性變的時間絕大多數是兩年內,所以強調患者兩年內不准再懷孕。在這期間的避孕方法,盡量不用宮內節育環和口服避孕藥,採用陰莖套和陰道隔膜避孕為宜,以免影響觀察。
患葡萄胎後兩年以上,如需妊娠,亦應到醫院婦科進行全面複查,確屬正常,然後才受孕,方為安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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