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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夫婦生活一段,再暫時分居一段,猶如在眾聲喧嘩中尋找一份靜寂與癡迷。因為大家似乎活得越來越物質,越來越直接,越來越不美了,談及生活質量,首先想到的往往是物質的改善,而很少顧及精神,很少有人把真正的享受定位在「醉心於昂貴雅美的無用之物」上!
我這一觀點無疑會遭到許多人的反對,可誰也不能否認,夫婦雙方在婚後生活18個月後(這是美國人的調研結果),隨著彼此間新鮮感的逐漸消失和雙方太多隱藏很深的缺點的徹底暴露,會產生失落的感覺,要不為何把婚姻喻為「圍城」哪?更有甚者,把對方看做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寸步不離,時刻盯梢,監視布控,在「愛」的謊言下,製造著種種狹隘的悲劇,使對方感到處處受限制,缺乏人身自由;尤其是當女人身邊的護花使者成了孩兒他爸,往日的風花雪月伴隨著孩子的哇哇啼哭聲而煙消雲散,這時的男人或女人都會認為,他(她)都是孩兒他媽(爸)了,還擺什麼花,拿什麼草呀?互相越看越不順眼,矛盾越積累越多,於是,離婚便悄然而至。為了維護家庭的安定團結,我便想出了,不!是總結出了婚後分居這樣一個餿主意。
婚後分居,不是由於哪一方出了問題,也沒有客觀的阻礙,純粹是主觀的決定。只是一種生活狀態,一種處理兩個人空間的方式,完全與感情無關。兩個舉行過婚禮、盟過誓約、有相同生活目標和理想、在心靈上無比接近的人,人為地在生活空間上隔出一定的距離,以保持各自個性的獨立和呼吸的自由,這有什麼不好吶?
婚後分居,在一些已婚夫婦看來,正是為了鞏固愛情。我的朋友娟是個老實本分的人,生怕婚後失去自己的空間,不想為婚姻而放棄自我,做家庭、男人的附屬品,就在婚後和丈夫達成協議,每週回娘家三天,然後再和丈夫生活,丈夫欣然同意,他也不願失去舊日喝酒聊天的朋友。有了孩子後,娟每週帶孩子回娘家兩天。夫婦見面,總有一種思念後重逢的快感。
如今的男人常感歎,做好男人真難!要掙錢讓老婆體面瀟灑,還要在家經得起嘮叨、執行指示、叫朝東不朝西,愛情便在這種濃烈的桎梏中悄然變味,於是一些男人也希望有自己的空間。軍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和妻子商議,每週一至週五回學校住單身宿舍,寫寫論文,搞搞科研,週末再回家。如今他們的孩子已上高中,還一直保持著這種生活方式。如今的軍已是著作等身,妻子也是事業有成。彼此之間的關係非常融洽。
婚內分居只是一種模式,它不是廣譜抗菌藥。這雙鞋究竟合不合您的腳,還是您自己選擇吧!如果分居後弄出個第三者插足來,可別怪我!
摘自: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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