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外交之父”黎塞留有哪些政治主張?對法國乃至整個歐洲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法國外交之父”黎塞留有哪些政治主張?對法國乃至整個歐洲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歐洲歷史故事

“法國外交之父”黎塞留有哪些政治主張?對法國乃至整個歐洲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黎塞留是法國近代著名的政治家,被稱為「法國外交之父」。 他提出的「國家利益至上」等政治主張,使法國日益強大,較早地走上了民族國家道路。 這些政治主張不僅使法國乃至整個歐洲都逐漸走出了中世紀的世界道德觀,並對法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阿爾芒·讓·迪普萊西·德·黎塞留 (Armand Jean duPlessis de Richeileu)是法國路易十三時期的主要大臣。他先後在軍事學校和加爾維學院學習軍事和神學。1607 年任呂松主教,1614 年作為普瓦圖的教士代表出席三級會議,開始了他的宦途生涯。1617 年遭國王路易十三放逐,後又為路易十三所賞識。1622 年他被教皇格利哥裡十五世擢升為紅衣主教,1624 年進入樞密院,同年 4 月進入內閣,8 月接任首相。黎塞留在提任首相的 18 年中,他表現了其作為政治家的優秀的一面,使法國專制制度得到了完全的鞏固,尤其他對「國家利益至上」的外交主張,使法國乃至整個歐洲逐漸走出中世紀的世界道德觀,被稱為「法國外交之父」。

黎塞留主要的政治主張有以下幾點:

1.黎塞留主要的對內政治主張

黎塞留把鞏固與發展法國的絕對君主製作為自己的頭等大事。他曾在《政治遺囑》中明確表示:「我的第一個目的是使國王崇高,我的第二個目的是使王國榮耀。」由此可見一斑。

1.1 日常事務方面在中央,他對內部機構進行調整,設立了專門負責財政、外交、軍事的理事會大臣,加強中央行政職能作用。由於國家財政、外交、軍事事務日益複雜化,他還設立了樞密院與財務理事會兩個機構。樞密院負責中央行政司法事務,特別是當以巴黎高等法院為首的地方法院對中央的法令法規表示否決時,樞密院就要行使權利確保君主和王室的權益和權威不受侵害。

黎塞留還在全國推行監察官制度,由中央直接任命監察官,統管各省的司法、警察、財政大權,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為了同西班牙爭奪海上霸權,組建海軍,加強軍備,使得政府財政支出大幅度上升,1636 年僅軍費一項就高達108 萬里弗爾,幾乎動用了全部國家收入。為了解決財政危機,就委派監察官到各地催徵稅款。1634 年政府向 17 個財政區遣派監察官,1637 年簽發了 16 位監察官的委任狀,1638 年又簽發了 33 個。由於軍費給養需年年徵收,使各省區的監察官成為常駐官僚,他們被賦予司法、治安和財政全權。監察官制度的確立使中央直轄財政區與地方自治省之間差別日益縮小,代表專制政體的首相權力通過監察官直達地方各省,實現了首相高度集權的統治機制。

1.2 宗教方面黎塞留一方面鎮壓了新教徒,另一方面又對可能挑起宗教矛盾的天主教冉森教派進行嚴禁。他上台後就著手對付胡格諾教徒的叛亂,當時,胡格諾派和天主教的對立情緒很嚴重,在天主教控制的地區,天主教徒禁止胡格諾教徒舉行禮拜,摧毀他們的教會,有時殺死胡格諾教徒,而在胡格諾教徒控制區,他們對天主教徒的打擊不遜於對手。1628 年他親自領兵攻陷胡格諾教派的重要據點拉羅謝爾要塞,第二年剝奪了胡格諾派享有的政治和軍事特權。他並非宗教狂熱者,鎮壓胡格諾派的目的完全是為了王權的統一。叛亂被鎮壓後,為了法國的穩定,他又允許胡格諾派存在,保證所有胡格諾教徒的生命財產安全,在退還侵佔天主教的財物後,由國家補貼 20 萬給那些無家可歸的胡格諾牧師。他還於 1629 年頒布了《恩典敕令》,剝奪了《南特敕令》給胡格諾派的一切軍事和政治特權,根除了他們在法國建立的「國中之國」,使法國進一步得到統一,而且在敕令中明確規定胡格諾派依然享有完全的信仰自由,並將全國的陸海軍的各種職位都開放給各教人士。

1.3 經濟方面他實行重商主義政策,獎勵工商業,支持海外貿易和殖民掠奪。如他以發放補助金、授予特權、減免租稅等手段鼓勵資本主義手工業的發展,支持海外貿易公司,擴大加拿大殖民地,並通過外交途徑擴大法國商人在土耳其、伊朗和俄國的市場,在摩洛哥和波斯建立政治和經濟據點。

1.4 在思想文化方面他首次建立了出版檢查制度,並在 1630年創辦了法國歷史上最早的報紙《法蘭西報》,用它作為集權政治的輿論工具。他還建立了法蘭西研究院,這是法國有史以來第一個試圖對文化領域的活動進行規範的官方文化機構。

2.黎塞留的主要外交主張

2.1 國家利益至上黎塞留除始終堅持國家至上的觀點,在領導法國外交時,這一觀點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提出了他最為著名的主張:「國家利益高於一切」,並以「國家利益高於一切」作為外交的行動準則。黎塞留雖然是一位虔信天主教教義的主教,但作為首相,卻將民族國家的利益置於宗教之上。黎塞留 1624 年上任時,正值哈布斯堡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二世,試圖恢復羅馬教會的一統,擯除新教,建立帝國對中歐各諸侯的主控地位。黎塞留在教會內位高權重,理應支持斐迪南致力於恢復天主教為正統的做法。但他把法國的國家利益看得比任何宗教目標更重要。他將哈布斯堡王朝重建天主教權威的企圖視為地緣政治上對法國安全的威脅,轉而支持新教,資助信奉新教的瑞典國王阿道弗斯,反抗神聖羅馬教皇。這對他而言,這不是宗教行動而是政治運作。

2.2 外交活動可以採取一切方式作為一名外交實踐家,黎塞留認為:要取得外交活動的成功,就要善於選擇適用的具體方式,並且需要講究外交策略。基於「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主張,黎塞留認為:在外交活動中,國家利益是支配一切的。「國家」高於一切,國家是一種價值,為了它,一切手段都是好的,都是可以採用的,關鍵是要看現實是否有此需要。

2.3 追求法國天然疆界黎塞留繼承了亨利四世的思想,力圖實現其「將歐洲分為六個世襲君主國家、五個選舉的國家和五個共和國。在這一切國家之上設置一個專門的議政府,負責維護普通和平並審理國與國之間、國君與其臣民之間的一切糾紛」的理想,要把法國的疆土擴張到萊茵河畔,恢復所謂自然疆界。

2.4 十分重視新聞輿論的作用例如,為了論證法國吞併洛林、取得萊茵河以西領土的合法性,他曾批准出版了一本題為《洛林公爵領和巴爾併入法國的最可靠手段為何》的小冊子。該小冊子聲稱:「對於萊茵河以西之領土,神聖羅馬帝國並無任何權利,因為五百年來,這條河流一直是法國的疆界。皇帝的權利是建立在篡奪的基礎之上的。」除此之外,黎塞留還十分強調談判、宣傳等和平手段的運用。

3.黎塞留的主要軍事主張

為支持對外掠奪、提高法國的國防及國際地位,黎塞留對海軍建設甚為重視。在 1626 年以後,他積極擴建海軍,自任「航海和商業總監」。到 1636 年,經過 10 年的努力,法國的大西洋艦隊已配備了 38 艘軍艦,其中 12 艘噸位已達 500噸以上,地中海艦隊也擁有 25 艘艦艇,法國海軍已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海上力量。他還積極擴充陸軍,1626 年法國還只有 1.2 萬人的陸軍,到 1635 年陸軍人數已達 13 萬,成為歐洲屈指可數的強大武裝。顯而易見,黎塞留的這些政治主張對法國的影響是巨大的,使法國成為了歐洲較早走上民主國家道路的國家之一。具體地:

(1)他的國家至上的觀念,不僅成為了以後法國外交的指導原則之一,而且也成為了國際關係的一種理論體系。正如基辛格在《大外交》中所說:「少有政治家能像他一樣對歷史造成如此大的影響。黎塞留是現代國家制度之父。他提倡國家至上觀念,並為了法國的利益義無反顧地付諸實施。在他的倡導之下,這個觀念取代中世紀的世界道德觀成為法國國家政策的指導原則。他的初衷是著眼於防堵哈布斯堡獨霸歐洲,留給後世的卻是一段傳奇,引起後兩世紀繼他而起的君主企圖建立法國在歐洲霸權的野心。這些企圖一一失敗後,均勢逐漸成形,最初是事實如此,後來則成為建構國際關係的一種理論體系。」

(2)雖然他為了法國的國家利益提出的「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這一思想,初衷是反對哈布斯堡神聖羅馬帝國稱霸,擔心損害法國利益,防止法國淪為二級國家,但受其影響,使以後歐洲形成了一種完全偶然的結果———以均勢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3)奠定了法國在歐洲的強國地位。黎塞留的政治主張,使法國政治上加強了中央集權、經濟上使法國的生產力有了提高、軍事上使法國成為歐洲強大的軍事大國,法國先後與歐洲新教諸侯、伊斯蘭教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結盟,最終奠定了法國在歐洲的強國地位。

(4)為後來法國贏得三十年宗教戰爭奠定了基礎。黎塞留策劃了一戰之前歐洲最慘烈的戰事———三十年宗教戰爭,他利用外交手段與英國、荷蘭、瑞典、丹麥等國交好,資助丹麥、瑞典及德意志新教諸侯對神聖羅馬帝國軍隊作戰。1635 年 5 月,他直接派軍隊參戰。1648 年,三十年宗教戰爭結束,交戰各方簽訂了《威斯特伐裡亞和約》,此時黎塞留雖已不在人世,但和約的簽訂是其政治主張的勝利。《威斯特伐裡亞和約》確立了德意志的國內制度和政治分裂的局面,並削弱了哈布斯堡王朝,確立了法國在歐洲的優勢地位。

由此可見,黎塞留的一些政治主張為當時的還處於中世紀「蒙昧」狀態的歐洲帶來了「文明」,雖然在當時,這些主張不可避免地遭受了反對派尤其是封建大貴族的反對與攻擊,甚至暗中派人刺殺。但不能否認,他所實行的政治主張使法國逐漸強大,成為當時佔絕對優勢的大國,同時也符合當時歐洲民族國家體制形成的需要,對法國乃至整個歐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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