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會議:一戰後經濟衰弱下的無奈裁軍
1921年11月12日,有美、英、法、意、日等九國代表參加的華盛頓會議在華盛頓的革命女兒大廈舉行。美國代表團團長、國務卿休斯當選為主席。在全體會議下設有兩個專門委員會,其中之一就是由英、美、法、意、日五個海軍大國代表組成的限制海軍軍備問題委員會。鬥爭在英、美、日三國間顯得尤為突出。
限制海軍軍備的問題雖然只是到華盛頓會議上才被提上了議事日程,鬥爭卻早已開始。第一次世界大戰使德國退出了角逐,俄國發生了革命,法國削弱並專心於歐洲事務。日本通過早先的日俄戰爭和後來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在遠東和太平洋地區得到了不小的實際利益和較大的控制權。戰後日本的目的是,在維護既得權利的前提下力爭擴大。英國這一聞名遐邇的海上皇后,雖深感身價難保卻又不願放棄昔日的體面。而美國這一徘徊於「世界門坎」前的世界第一富豪,卻非常清楚海權對它的重要性。美國的目標是建立一支能控制兩大洋的海上力量,奪取海上霸主的桂冠。
1890年美國海權論的鼓吹者馬漢就在他的《海上力量對歷史的影響》一文中寫道:強大的海軍是不可缺少的「商業助產士」。1915年威爾遜政府就制訂了建造156艘軍艦的計劃,要使美國在五年內擁有一支世界上無敵的海軍。1916年又進一步將計劃縮短為三年。巴黎和會後不久,美國國會批准了戰後擴充海軍的計劃。據該計劃,美國要建成兩支擁有16艘4萬噸級的新式主力艦的艦隊,這將是一支全新武裝的艦隊。美國的造艦計劃使英、日感到非常驚慌。
英國自19世紀90年代德國向它提出海上挑戰至今,還沒有遇到這樣的威脅。所以勞合·喬治便宣稱「英國將花掉最後一個金幣以便使其海軍優於美國或任何其它國家。」1921年3月英國政府透露,它除已造的10艘戰列艦外再造4艘,還要增加10艘巡洋艦和30艘潛水艇。但被稱為「滑頭政客」的勞合·喬治是非常清楚自己的家底的。他曾在一次帝國國防委員會會議上告誡將軍們說:「我們要對付的可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因此,除非絕對必要並有最令人信服的力量,否則不會有哪個英國政治家會把祖國投入一場可能是災難性的競爭。」當時英國擁有總噸位230.9萬噸的艦隻,而且大部分已經老化。由於戰爭造成的財力消耗和外債負擔,英國事實上已無力同美國展開競爭。
日本在1920年也提出了建造「八八艦隊」的計劃。打算到1928年建造8艘主力艦和8艘巡洋艦。但日本畢竟是國小民窮,無法與英、美相比。當時美國擁有總噸位146.8萬噸的船隻,日本只有82萬噸。尤其使日本人感到不安的是,1919年美國駐太平洋的艦隊就幾乎與日本整個艦隊一樣強大。此外,美國海軍部還在夏威夷、菲律賓擁有海軍基地和在關島設防。所以,日本的目的不過是盡量避免英、美勢力更多地涉足遠東太平洋地區。
在這場競爭中美國雖然是主要的、也是最有實力的挑戰者,但也受到了來自國內的和平壓力。1920—1921年冬天,國內曾出現了聲勢浩大的要求裁減海軍軍備的集會。於是參議院在1921年5月15日,眾議院在6月29日以壓倒多數通過了參議員威廉·E·博拉提出的要求政府與英、日進行裁軍談判的決議案。英國深知自己無法同美國進行競爭,所以乘此機會於1921年7月8日,以外交部出面通知美國國務院說:如果華盛頓政府不對裁軍首先採取行動,英國外交部將帶頭。得此通知後,哈定總統和休斯國務卿都認為美國應該採取行動。於是,休斯於8月11日對英、日、法、意等在遠東有利害關係的九個國家發出邀請,準備1921年11月在華盛頓舉行會議。
會議的主要工作是在五國限制海軍軍備委員會和九國太平洋及遠東問題委員會秘密進行的。全體會議只是聽取報告、批准委員會決議,不作公開辯論。會議主要由美國國務卿休斯、英國外交大臣貝爾福和日本海相加騰友三郎操縱。
11月12日會議一開始,休斯就在全體會議上提出了限制海軍軍備的方案。這就是暫停建造新戰艦,通過銷毀舊戰艦的辦法達到裁軍目的。照休斯的建議,美、英、日三國應當擁有的主力艦噸位該是:美英各50萬噸,日本30萬噸,但為了照顧英國的面子,休斯表示在主力艦的數量上讓英國領先,即英國可擁有22艘,美國保留18艘。對此建議,儘管英國海軍將領提出反對,但英國政府還是接受了此建議。這樣,在裁減海軍軍備問題上美英兩國幾乎沒發生什麼爭議。英國將「雙強標準」降到了「一強標準」。
日本對休斯的建議表示強烈反對,加騰提出了10︰10︰7的要求。美國堅決予以拒絕,並說這對日本已是很客氣的了。這時日本道出了真實意圖,即作為接受上述比例的交換條件,要求承認日本原來在中國的權利;要求美國對其在太平洋諸島的防衛維持現狀。美國主張中國問題單獨討論。所以授意中國向會議提出廢除「二十一條」的問題,同時加緊破譯日代表與東京的往來密電。最後得知,日方政府已決定,如果日本代表提出的條件不被接受,則接受限額。所以,在這場鬥爭中美國佔據了完全主動。後根據貝爾福的意見:即美英兩國保證不在香港、關島和馬尼拉建立重要基地;日本在它所控制的島嶼不得佈署軍用飛機和軍艦、日本再建一艘主力艦的條件,日本接受了限額。據《五國海軍協定》,五國可擁有主力艦的總噸位,按標準排水量:美英兩國分別不得超過52萬5千噸;日本31萬5千噸;法意兩國分別為17萬5千噸。
此外,《協定》在美、英、日三國關於要塞和海軍基地的條款中,規定在下列領土和屬地內維持本條約簽字日所存在的狀態:具體地(1)合眾國現在或將來在太平洋中所擁有的島嶼屬地。但不包括合眾國附近海岸,阿拉斯加,巴拿馬運河區各島除阿留申群島外,夏威夷群島。(2)香港及英帝國現在或將來取得的東徑110°以東的島嶼屬地。但不包括鄰近加拿大海岸的島嶼,澳大利亞聯邦和其領地,新西蘭。(3)日本在太平洋中的島嶼領土和屬地:千島群島、小笠原群島、奄美大島、琉球群島、台灣、澎湖列島以及日本在太平洋中將來取得的一切島嶼領土或屬地。應該說三國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然而這似乎更令日本人滿意。
華盛頓會議關於海軍軍備爭論較大的問題是,英法間關於潛水艇和水面輔助艦隻的鬥爭。據美國提出的方案:潛水艇,美英各9萬噸,日本5.4萬噸。英國因在一戰中深受德國潛艇之危害,主張取消或限制潛艇的使用。法國則提出主力艦少的國家應擁有較多的潛水艇,要求法國擁有9萬噸。意大利和日本支持法國的意見。貝爾福十分惱火。他說,法國擁有潛艇9萬噸是對它的鄰國英國的一個十分危險的因素。法國代表沙駱則反駁說,法國既然沒有懷疑英國以其52.5萬噸主力艦向法國施展陰謀,英國也不應當以法國為了國防而擁有9萬噸潛水艇而對法國持以敵意了。由於兩國互不相讓,關於潛水艇和水面輔助艦隻問題最終未達成一致。